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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汽车抵押借贷中的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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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5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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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心汽车抵押借贷有诈

  7月4日,市民王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6980110反映,称益阳城区有一家以汽车抵押借款的公司,抵押车辆均为广州牌照,借款的利息高,借款时间也很灵活,用于抵押的车辆价值远远大于所借款项。借款期间,车辆可随意使用,用坏了也不要持车人负责,借款期满后,只要你归还车辆,借款人便会一次性付清所借金额及利息。王先生说,他的一位朋友就是通过这种借款方式“租”到了一台价值十多万的丰田小车,开了几个月也没出事,每个月还得到了3000多元利息。“就算借款人携款逃匿了,车还在出借人手里,不管怎样都不会吃亏。”王先生认为这样的“好事”难以置信,希望媒体调查一下。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手机号码,记者找到了那位皮姓“租”车男子。该男子告知:确有其事,但早几天借款人付清本钱和利息后,提前把车收回去了,说是不想在益阳搞了。按照该男子提供的信息,记者以“租”车者身份,与一位姓邓的借款人取得了联系,邓先生在电话中说,他们公司在益阳只开了几个月,业务范围也不大,只跟熟人做了一些生意,益阳的公司目前已撤走,现在他们在长沙、望城、宁乡一带发展业务,生意好得很。“向人家借十来万块钱,给台小车用还给那么高的利息,你如何赚到钱呀?”见记者疑惑,邓先生马上解释,他们公司是广州一大型汽车租赁公司,他只是中间人,帮公司跑业务,以汽车作抵押借来的钱交给广州公司进行其他经营,本利都是公司付。记者表示很想以这种形式租一台车用,问是否可以到长沙面谈,邓先生马上拒绝:我们的车再不会租给益阳任何人了!

  市公安局民警介绍,去年以来,全国已发生多起以租赁的汽车为抵押诈骗受害人钱款的案件。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车不是自己的,而是从租赁公司租来的,一般是豪华车,然后再物色受害人,以其租赁的轿车为抵押,以高利息为诱饵,与受害人签订借款协议,骗得受害人的钱款后逃匿。今年5月破获的广西源洲案件,涉及1700余辆汽车,涉案金额高达1.84亿元人民币,案件涉及人员众多,其规模和复杂程度在全国同类案件中实属罕见。公安民警提醒广大群众,目前汽车租赁行业出现了大量的私家车挂靠租赁公司的情况,很多私家车主将闲置车辆出租给租赁公司,由于汽车租赁行业目前还没有专门的法规约束,背后隐藏着巨大的风险。民间借贷过程中,一定要严格审查抵押物的来源、真实性和合法性,严格履行借贷手续,不要贪图高利息,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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