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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单位信托基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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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信托基金 为一种并非以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基金,其组织架构容许处理基金所赚得的收益。目前在台销售的海外基金,依其设立结构可分为两大体系,一为英国系统的单位信托基金,以信托形式设立;一为美国系统的共同基金(mutual fund),其结构有如一间有限责任的公司。两者皆由专业的投资管理公司依基金成立时所载明的投资准则进行管理,对投资者而言,差别不大。有些基金公司称呼其产品为“Mutual fund”,有些则是“Unit Trust”。基本上,两者是等同的。不同之处,主要是其法律依据。单位信托基金起源自英国工业革命后,借用的是“信托契约法”,通常欧洲的基金公司会惯用单位信托基金这称统。相反,共同基金则以投资公司的形式成立,以“公司法”为根据。一般北美洲的基金公司惯用此称号。虽然单位信托基金与共同基金的组成方法有所不同,然而在经济不断发展下,两者功能渐趋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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