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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只贷不存”现象导致面临尴尬局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6 2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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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额贷款公司“只贷不存”现象导致面临尴尬局面

小额贷款公司在近两年的发展中面临着不能吸收存款、后续资金不足的难题,这极大地制约着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使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着一个尴尬的局面。

鉴于小额贷款公司实际困难,2009年银监会下发了《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允许符合条件的公司转为村镇银行,这对渴望吸存的小额贷款公司来说无疑是一条阳光大道。

然而,让人不解的是,记者日前在浙江采访时发现一些业界人士对此却并不乐观。那么,小额贷款公司能否搭上村镇银行的便车?其未来发展之路将会如何?

转制:条件苛刻手续烦琐

根据银监会下发的《小额贷款公司转制设立村镇银行暂行规定》,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的条件,首先是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机制要健全;其次是新设后持续营业3年及以上,清产核资后无亏损挂账,而且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赢利,不良贷款率低于2%,已足额计提呆账准备金,其中贷款损失准备金充足率在130%以上;此外,资产应以贷款为主,最近四个季度末贷款余额占总资产余额的比例原则上均不低于75%,涉农贷款余额占全部贷款余额的比例均不低于60%,而且贷款全部投放于所在县域,抵债资产余额不得超过总资产的10%……等等,条件苛刻,手续烦琐。

小额贷款公司转为村镇银行,具有吸存功能后,业务量将会出现乘数效应。然而,要想“变身”并非易事,凡申请转为村镇银行的小额贷款公司必须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作为主发起人。这就意味着,要想转制,小额贷款公司必须找一家银行作为“靠山”。

浙江新昌三花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愈红权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小额贷款公司向村镇银行跨越,可能会存在一些障碍,是否转制这主要看大股东的意图。如果转为村镇银行,大股东的地位可能会动摇,必然会被主发起行所取代。而且小额贷款公司转向村镇银行,审核的手续不会比新设立一家村镇银行少,或许会更麻烦,还不如干干净净新成立一家村镇银行。”

浙江永嘉瑞丰小额贷款公司董事长王振滔与记者探讨这个话题时表示,“瑞丰目前发放贷款额约1.5亿元,下一步计划增资扩股,向股东募集资金,而不想转为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利润高、风险小,银行利润太低不合算。在温州再高的利息也有人要,公司不愁钱贷不出去。”

缙云华鑫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梅银根告诉记者,小额贷款公司运营三年后可转为村镇银行,这是最终目标,到时我们或转制或参股一家村镇银行。当然,如果手续太麻烦不能转制,仅做贷款业务也能生存,但生存得可能不是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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