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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不上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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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7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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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贷

首付提高到50%

根据最新的二套房贷政策,目前二套房认定标准执行“认房又认贷”,即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包括公积金贷款)中家庭住房套数的认定,不再只看个人征信系统中的房贷记录,而是根据家庭成员名下(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实际拥有住房套数认定的政策。目前沈阳公积金贷款对购房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比例提高到50%,贷款利率不上浮。从2010年10月20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已经上浮,五年期以下(含五年)3.50%,五年期以上4.05%。同时,利用公积金贷款时借款人及配偶不能有任何未还清的债务,不论是从银行进行贷款还是利用公积金进行贷款,只有将所有的债务结清之后,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

公积金余额

不能当作首付款

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不能当作公积金或商业贷款的首付款,但现金购房房证下发1年内可以提取公积金。如果是公积金贷款,可办理委托提取还贷,还可以在正常还贷1年后一次性或部分还贷;如果是商业住房贷款,则可以在房证下发后,每年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偿还商业贷款。

三人同申贷款

最高限额50万元

申请人一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25万元;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双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为40万元;家庭成员三人以上共同申请贷款的最高限额为50万元。贷款总额最高不得超过商品房成交价的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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