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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1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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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生活中存在着许许多多的债权债务行为,一般而言,债权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债权安全,其会要求债务人提供担保,签订抵押担保合同,那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抵押物的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抵押人将他人的财产作抵押,或抵押人以共同共有财产设立抵押而未取得其他共有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无效。

  2、抵押物不特定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只在抵押合同上笼统地注明财产一宗,而没有详细清单的,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物必须是特定的规定,抵押行为无效。

  3、应该办理抵押物手续而未办理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以担保法第42条规定的特定物作抵押的,必须办理抵押登记。否则,抵押合同无效。

  4、抵押物重复抵押的,抵押合同无效。

  法律规定,抵押物在抵押期间,非经债权人同意抵押人就抵押物价值已设置部分再行抵押的,其行为无效。

  5、对于通过签订抵押合同规避法律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在法律文书生效以后订立抵押合同;或经核实尽管有银行贷款,但企业不是在财产抵押后贷款的;或贷款中银行资金不到位的,抵押合同无效。

  6、主合同无效的,抵押合同无效。

  抵押合同系保证合同的一种,是一种从合同,它以担保的主合同合法有效为前提条件,主合同无效,则从合同无效。

  7、以不能作抵押的财产设立抵押权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法律禁止买卖的自然资源,未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而由行政划拨的土地使用权,不能强制执行的物品,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采取有其他诉讼保全的财产等,均不能作抵押。

  8、抵押物价值处于不确定状态的,抵押合同无效。

  如用财产保险单作抵押的,财产保险单的价值体现要依附于其他事件的发生,它本身不是有价证券,也不是可以折价或变卖的财产,故不能用于抵押。

  9、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到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破产企业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签订抵押合同的,其行为无效,抵押合同也无效。

  二、房屋抵押合同的主要条款有哪些

  (一)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

  (二)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三)抵押房地产的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四至等;

  (四)抵押房地产的价值;

  (五)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六)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七)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八)违约责任;

  (九)争议解决方式;

  (十)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十一)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抵押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对抵押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形有了了解。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责任编辑: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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