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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8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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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房贷,是指2008年10月27日房贷新政出台前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中尚未还清的部分。央行当时决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金融机构对居民首次购买自住房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提供贷款,其贷款利率的下限可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009年1月1日,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601988)、建设银行(601939)四大行出台关于存量房贷优惠政策,根据四大行最新规定,只要2008年10月27日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的优质房贷客户,原则上都可以申请七折优惠利率。

据建设银行95533客服人员称,根据最新通知,只要调整前执行基准利率0.85倍优惠、近两年内没有拖欠两期以上还贷、不存在违约和两笔以上未结清房贷的客户,均可在1月4日-2 月22日之间,申请七折利率优惠。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客服人员也称存量房贷优惠措施细则已发至个人贷款业务部门。而农业银行人士透露,工、农、中、建四大行在节前就已有具体优惠措施细则,差异并不大,估计节后都会实施。

据了解,各行出台的细则多数大同小异,基本要求是前期执行基准利率八五折(0.85倍)优惠、无不良信用记录,有些银行还有贷款余额、首套房等限制。

事实上,截止元旦以前,北京地区多家银行已经针对存量房贷推出利率七折的优惠政策,包括民生银行(600016)、交通银行(601328)、广发银行、北京银行(601169)以及其他中小商业银行。

据业内人士分析,如果四大行对存量房贷优惠利率细则限制较宽的话,其他中小银行肯定会跟着放宽条件,比大行更灵活。

据悉,存量房贷的老客户元旦后可向发放贷款的支行咨询和申请优惠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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