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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2-01-28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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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人们接受他人给自己提供担保时,签订合同时要尤其的注意担保人在合同上写的是连带保证还是一般保证,因为这能够有效保证在对方不还钱时直接请求保证人还钱。那么连带责任保证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连带责任保证是怎样的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后,在保证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向保证人主张连带保证责任,要求保证人还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什么是连带担保

  (一)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责任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既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无论债权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

  (二)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承担问题适用于连带责任的法律规定;而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不存在连带债务问题,只是在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保证人对主债务人有求偿权。

  (三)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

  (四)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而一般保证则只是由当事人约定。

  (五)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很有利,而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也就相对较轻。

  三、保证的范围有哪些

  1、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2、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3、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合同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4、保证人自行履行保证责任时,其实际清偿额大于主债权范围的,保证人只能在主债权范围内对债务人行使追偿权。

  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连带责任保证是怎样的的信息,由上可知,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而债务在保证期间时,债权人可以随时向保证人主张连带保证责任,要求保证人偿还欠款。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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