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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高校困难学生可办理6000元助学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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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9日,记者从张家界永定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了解到,从7月份开始,凡是已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可以享受贷款额度不低于1000元,且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据了解,学生贷款用途主要用于学费和住宿费,剩余部分可做生活费。此次学生贷款期限为不短于5年,不超过14年,且毕业后年限不超过10年。贷款利息为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学生在校及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首次贷款学生必须提交自己身份证、户口本、录取通知书原件及上述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签字并盖章的申请表。首次申请贷款的学生需持申请表前往所在高中学校、村(居)委会、乡镇民政部门任一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对于再次贷款学生,不需要再进行资格审查,只需提交经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

同时,借款人个人信息和借款人贷款违约信息将被录入全国联网的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不良信用记录将会给个人未来的生活、工作产生长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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