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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后记得按时偿还助学贷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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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读书时申请了1 万多元的助学贷款。去年,他准备贷款买房时,却被银行告知有24 个月逾期还款记录,不能办理贷款。小韩对此感到莫名其妙。在朋友的提醒下,小韩去人民银行武汉分行查询了自己的信用记录。

这一查,小韩愣住了:信用报告显示,他在2003 年9 月30日向银行贷款2 万元,约定自毕业后起按月偿还,到2009 年10 月5 日已经逾期24 次,逾期总额1200 多元。“因为你逾期还贷2 年,已经产生了所谓的信用‘污点’,以后你很难申请到贷款。”银行工作人员解释给小韩听。

这个消息对小韩来说是晴天霹雳。凭借小韩家的经济实力,肯定得向银行贷款。这下子小韩懊恼不已,就是每月几十元的助学贷款利息,即将影响到他结婚讨老婆。

银行人士提醒,在校期间,贷款学生是不用付利息。从贷款学生毕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计算自付利息。学生毕业后两年期间为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以不还本金、只付利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

中行相关人士提醒,申请助学贷款的大学生,从大学毕业后的第一个月起,就应该开始偿还助学贷款的利息,在毕业2 年后开始偿还本金,6 年内还清。同时,建议贷款学生,如果暂时没有能力还款的,可以申请延迟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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