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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助学贷款办法从8月19日起开始执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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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在即,贫困大学生不必再为学费发愁,学费有着落了。《东莞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日前敲定,据悉,此东莞助学贷款办法从今年8月19日起开始执行,贫困学生在今年秋季新学期开学时,即可申请东莞助学贷款。这也是东莞出台的首个助学贷款政策。

东莞本地银行将对考入或在读大学的东莞户籍大学生进行贷款,正常学制内的利息将由市财政支付,家庭人均月收入1000元以下的学生均可申请。

休学期间也贴息

9月将是各所大学陆续开学时间,即将开学之际,东莞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东莞银监分局在8月19日印发了《东莞市生源地助学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文件。根据《暂行办法》,东莞银行或东莞农村商业银行将采取第三方担保的贷款方式,对考入或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或以上学历)的东莞籍贫困学生发放贷款,由市财政给予贴息。

不过值得注意的是,市财政贴息的年限是该贷款学生的正常学制期间,即市财政只为学生大学在读期间贷款产生的利息买单。毕业之后(正常学制结束的当年9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或因学生违约原因造成的罚息,必须由学生自付。

另外,贷款学生大学在读期间如果出现休学、结业、肆业、退学、被取消学籍等情况时,市财政将取消补贴,往后的利息也将会由学生自付。但休学有一种特殊情况,如果是因为本人身体疾病需要休学的,休学期间产生的利息也由市财政支付。

本地户籍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1000元可申请

据了解,申请贷款的贫困学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必须是东莞户籍,所在家庭人均月收入也需低于1000元(含1000元),而且贷款还需要提供一个担保人,担保人应当是当地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或具有本市户籍、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当地村(居)民。

东莞助学贷款最高额度是每人每学年15000元,只需申请一次与签订一次借款合同。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承办银行会将贷款直接划入贷款学生个人账号,以后银行每年会发放一次贷款资金。学生如果中途因为情况变化需要终止贷款的,承办银行也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贷款本息等措施,并会将该情况报送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和东莞银监分局备案。

根据《暂行办法》,贷款学生须在毕业后六年内还清所有贷款本息,毕业后一个月内,应主动到承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填报用人单位联系方式等。贷款学生也可提前还贷。对于提前还贷,将按照贷款实际期限计付利息,不再加收应付利息之后的其他任何费用。

而对于毕业后仍继续攻读更高学位的贷款学生,可延续贷款。在延续期间,其同样享受市财政的补息。不过这需要贷款学生在毕业前,向户籍所在地的宣教办提出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经承办银行审核同意后,给予办理展期(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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