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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贫困生不按时还款或将影响就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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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7月4日)从山东省威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了解到,今年山东省贫困生贷款有一些新变化,贫困生获得资助后如果不按规定按时还款,或将影响就业。

据悉,自今年起,山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出现了许多新变化:一是全部实行网上申请,网上申请时间为7月20日至9月20日;二是资金拨付采用“支付宝”方式办理,不再通过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无需到邮政储蓄银行开户;三是借款合同文本将采用新版本,2009至2010学年的借款合同文本停止使用,由当地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

威海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介绍,贷款的学生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未按贷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据悉,贷款申请受理对象为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在校学生和今年高校录取新生。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余额可用于生活费。新生申请过程中如果遇有问题,请与户口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在校生询问所在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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