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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贷险知识详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03-17 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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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贷险”是伴随“助学贷款”应运而生的一项保险业务。它是银保交叉业务中不多见的、令银行业更愿意“乐享其成”且由保险业充当上述风险的承载者和管控者的一项综合性业务。然而,今天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学贷险”和“助学贷款”这一孪生兄弟,在包括大连等国内各地区,其发展过程却充斥着认识上渐进提高的“破冰”历程。(来源中国保险学会网)

学贷险是属于信用险,它的保险责任为:

保险期间内,借款学生身故(包括被法院宣告死亡)或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借款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借款学生每连续三个月或每累计六个月未履行借款合同约定的还贷义务,保险人在保险金额限度内,按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借款合同项下该连续三个月或累计六个月内未偿还的借款本金和利息。

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同意而支付的诉讼费用或仲裁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但该项费用在保险金额限度内,以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学生未偿还的借款本金的20%为限。

借款学生清偿完毕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时,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因为这项险种的风险相对要高,需要保险公司有很大的魄力和社会责任心,所以做的公司并不多也就不奇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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