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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元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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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14 17: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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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昨日正式发布,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门槛被提高到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万。同时四川成立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研究制定并实施促进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健康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解决融资性担保行业的重大问题,指导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和风险处置。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包括省政府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等成员单位。

政府不能直接出资

今年3月份,中央七部委联合制定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融资性担保企业注册资本最低为500万元。而四川省的《办法》规定,在市(州)范围内经营的融资性担保公司,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在全省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1亿元,互助会员制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注册资本原则上为实缴货币资本,且应一次性全额到位。实物资产出资仅限于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营业用动产和不动产,且不得超过注册资本总额10%。单一出资人出资不得少于100万元。

“四川融资性担保公司注册门槛提高了。”省金融办主任陈跃军说,之所以这么提高注册门槛,就是希望能够规范运行融资担保行业,将融资性担保公司做强做大,为中小企业发展融资提供便利。

《办法》还明确规定,地方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可以为融资性担保公司注资,但不得作为直接出资人。“这是给政府财政和市场融资之间设置一道防火墙。”陈跃军说,之前曾有政府财政部门直接为融资担保公司出资的情况,这样的结果是使政府财政直接面对市场风险,因而有必要把政府财政和融资行业进行分离。政府如要出资融资性担保公司,可由下属公司进行注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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