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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精品 共5页
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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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家居装饰装修施工合同

工程发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青岛市消费者协会监制



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



合同使用说明



一、签订合同前发包人要查看承包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装饰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二、与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分部)签订合同的,除查看其《营业执照》及《企业资质证书》外,合同应加盖该分公司(分部)上级公司(具有法人资格单位)的合同专用章。



三、发包、承包双方经济往来均需开具收据。竣工验收付清尾款时,乙方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



四、本合同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青岛市消费者协会、青岛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共同制定,由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其职能指定印刷企业印刷和销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翻印和出售,违者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



五、本合同自2006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起使用。



发包方:____________(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1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区(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区(花园)_____________楼_____________室。



住房结构_____________房型_____________房_____________厅_____________厨_____________卫_____________阳台(阴台),套内施工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



1.2承包施工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工程预算总造价: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其中:材料费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____元,拆除费_____________元,清洁、搬运、运输费____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____元。



1.4工程决算与结算:在没有项目变更的情况下,预算工程造价与竣工决算工程造价基本相符,上下增减幅度不应超过预算造价的5%。施工内容变更的按实进入决算。竣工验收合格后_____________日内,乙方制作决算书交甲方审核并签字(有监理的监理公司应当签字),双方无异议的进入财务结算。



1.5工程期限:_____________(日历)天



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首期工程款到位后的第三日为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



第2条 工程监理



2.1若本工程委托监理,甲方应与工程监理单位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工程监理单位及监理工程师的姓名、联系方式及监理的职责范围通知乙方。



2.2乙方驻工地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乙方负责本工程施工合同履行(工地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见合同附件)。如乙方更换工地代表,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第3条 乙方工程承包方式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款承包方式:



3.1乙方包工包料,全部装饰材料由乙方采购供给并包施工(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_____________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以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不得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按时验收,超过_____________天的,视为验收。但不免除乙方不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选购以及使用材料所引起的责任。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属于伪劣商品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2乙方包工、包部分材料,甲方供部分材料。甲乙双方各自应当填写《工程主材料报价单》,并各自承担因供应材料所引起的产品质量、空气质量等方面的责任。



3.3乙方只包人工费,甲方采购供给全部材料。(见《工程主材料报价单》,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天通知乙方验收。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中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向甲方及时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责任由甲方承担。)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挪做它用。甲方违反本规定的,应当双倍赔偿甲方。



3.4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4条 施工设计图纸



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设计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4.1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设计图纸,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



4.2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甲方同意后签字,图纸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乙方照图施工;甲、乙双方协商确定设计费(大写)为_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支付。



第5条 甲方义务



5.1开工前三天,解决施工必备的水源、电源,无偿提供给乙方施工使用,并按有关规定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公司申报登记;



5.2施工现场无任何影响施工的物品存放,如有滞留家具、物品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



5.3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的邻里关系;



5.4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变动燃气、供暖等管线时,开工前负责到有关部门办妥各相应的审批手续,并承担费用;



5.5按照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时间、金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5.6乙方告知由甲方签证的,甲方如无异议,应在三日内签证;



5.7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理、材料进场的验收、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工程质量的验收;



第6条 乙方义务



6.1根据工程设计图纸、工程特点,做好图纸会审,制定施工进度计划表,交给甲方、监理方各一份;



6.2主动向甲方宣传室内环保知识,提高甲方的环保装修意识;乙方在装饰设计中,应计算居室单位面积使用装饰材料的承载量,以保证室内空气质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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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