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实现数据专线接入internet及提供internet网络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用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一)网络持续联通是指:放置在网络数据中心的服务器与chinanet持续连接,且互联网络用户可通过相关终端设备与之通信。
(二)网络持续联通中断是指:放置在网络数据中心的服务器与chinanet连接中断,互联网络用户不能通过相关终端设备与之通信。
(三) 电力持续供应是指:乙方的电力系统(市电及不间断电源系统)可持续为客户的 网络设备提供电力供应。
(四)电力持续供应中断是指:乙方的电力系统(市电及不间断电源系统)不能持续为客户的网络设备提供电力供应。
(五)不可抗力是指:
1.地震、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
2.战争、罢工、停电、政府行为;
3.电信线路被人为破坏或chinanet的线路、设备因调试、扩容所引起的中断;
4.其它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的情形;
5.因y2k问题、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等引起的事件;
6.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甲方服务器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
(六)客户指甲方。
第二条 服务内容
(一)甲方托管一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其客户及其附属设备,放置到乙方服务器内,以开展internet 信息服务。
(二)为了保证甲方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乙方提供_______m共享带宽、分配给甲方使用。
(三)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_______个ip地址,乙方为甲方单独付费提供_______个ip地址。
(四)甲方在乙方机房内所放置设备,甲方设备最大流量不得超过_______兆,如果超过此最大流量,乙方有权暂停甲方使用网络,直到甲方将网络调试到不超过最大流量的带宽的标准方可继续开通网络使用等各项功能。
第三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通过远程系统对被服务器进行配置、管理以及更新内容等操作。
(二)授权乙方对信息服务器进行日常维护工作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以保证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三)如甲方使用在乙方处托管的服务器开展网络增值服务,应向乙方出示相关的许可证,经乙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四)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
(五)甲方的技术人员在严格遵守乙方的《数据中心管理办法》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可以进入乙方数据中心机房相应的客户区域进行服务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1.提前与乙方数据中心机房网管人员预约;
2.持有乙方数据中心机房的出入证件;
3.办理登记手续,离开时填写离开时间;
(六)甲方的信息经营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国际联网暂行规定》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经营活动。因甲方的信息内容而引起的一切政治责任、法律责任、经济纠纷,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甲方承诺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不进入网络:
1.涉及国家秘密和安全的信息内容。
2.涉及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的信息内容。
3.违反国家民族政策和宗教政策的信息内容。
4.其它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社会公共道德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信息内容。
(八)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的信息服务器设备应符合邮电公用通信网络的各项技术接口指标和终端通信的技术标准、电信特性、通信方式等。由于甲方设备引起的任何法律纠纷、经济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除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协议的权益转让给第三方。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提供放置信息服务器所需的标准机房环境,包括:照明系统、电力系统、恒温恒湿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消防系统、防静电地板、服务器系统安全等。
(二)提供实现服务器托管业务所需的标准网络环境,包括标准交换机接口、互联网络出口、空间环境等,并配备专业的网管工程师为甲方提供服务。
(三)保证甲方的服务器设备可持续获得电力供应,每月持续电力供应时间在99.99%以上。
(四)负责甲方信息服务器的日常维护和设备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客户信息服务器的正常运行。
(五)在甲方技术人员严格遵守乙方制定的《数据中心管理办法》、并办理相关手续的前提下,同意其进入数据中心机房相应的客户区域进行甲方服务器的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六)向甲方提供每天_______小时,一年_______日全天候技术支持响应;
1.服务器系统状态监测。
2.紧急情况通知。
3.授权下的服务器操作。
第五条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______年,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六条 费用和结算
(一) 本合同涉及的费用为:
(2)服务器托管费______元/年;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付款时间及方式:
1.付款:________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________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托管费________元、ip地址占用费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元,合计人民币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元整交付乙方。
2.乙方的帐号信息: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在约定的期限内履行付款义务,乙方有权暂停履行自己的所有义务,
直至甲方付款为止,并有权要求甲方承担付款额_______%的违约金。
(二)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服务器与网络持续联通中断时间每月超过_______分钟但低于_______分钟时,乙方将给甲方延长一天的使用时间;当甲方服务器与网络持续联通中断时间每月超过_______分钟时,乙方将给甲方延长三天的使用时间。
(三)因乙方原因,使甲方的服务器设备的电力中断时间每月超过_______分钟时,乙方应免费给甲方延长一天的使用时间。
(四)甲方迟延履行付款义务,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应付款百分之三的违约金,并以此累计。
(五)如人为原因造成长时间服务器中断,乙方应立即协助甲方与idc机房联系处理。
第八条 关于免责的约定
(一) 甲方服务器与网络持续联通中断,是因以下原因造成时,乙方不负赔偿责任:
1.甲方服务器的软件故障(系统故障、软件升级、系统维护)造成的网络联通中断或甲方硬件设备所造成的网络联通中断;
2.甲方要求乙方人员维护机器(系统重新启动、软件服务终止等)造成的网络联通中断;
3.甲方网络管理人员远程或现场维护失败所造成的网络联通中断;
4.chinanet的骨干网络升级所造成的网络联通中断;
5.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网络联通中断;
6.乙方网络升级所造成的网络联通中断(乙方应在升级前12小时通知甲方中断时间)。
(二) 甲方认同:电力供应中断是因以下原因造成时,乙方不负赔偿。
1.甲方的服务器设备不符合邮电公用通信网络的技术接口指标、终端通信的技术指标、电器特性、通信方式所造成的电力供应中断;
2.甲方网络设备的异常和软硬件故障;
3.甲方网络管理人员对其服务器应用时的操作失误;
4.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甲方网络设备电力供应中断;
5.乙方数据中心所在电力供应单位的长时间市电中断;
6.乙方的电力设备扩容所造成的电力供应中断(乙方应在扩容前两周通知甲方电力中断的时间)
7、由于甲方的疏忽,造成所提供的指定联系人的联络信息已经过时、不准确,或因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而无法联络甲方时,乙方将解除紧急状态通报服务。
(三)因乙方的责任造成客户设备的损失,乙方的赔偿范围限于当时置换该设备硬件部分的成本而不包括有关的软件、数据和类似的设置等。
(四)甲乙双方认同:internet 是全球性互联网络,因其它通路上的偶然阻塞,都有可能造成客户的访问速率下降;有时在对服务器进行设置或安装应用程序时可能会产生一段时间的中断,以上现象在任何服务器上都有可能产生,是属正常现象。
(五)当甲方服务器流量超过乙方idc机房所限定_______m共享独立ip地址最大带宽时,乙方idc机房有权中断甲方服务器的网络连接服务(或限制甲方服务器网络流量)直到甲方服务器流量符合乙方idc机房规定的最大流量标准为止,乙方idc机房规定的最大流量限制随国家规定及idc机房规定有所调整,具体流量限制条款以机房规定为准,甲、乙双方均表示认同,对此产生的损失乙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
(六)甲、乙双方均服从idc机房根据自身规定调整ip地址(网关、dns服务器地址)及托管服务器的机柜位置。
(七)如甲方服务器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管理条例的内容时(包括:利用服务器发送垃圾邮件、发布反动言论、放置未经授权的文字及图片、视频、音频资料等)乙方将配合idc机房及有关部门追究甲方责任,并根据idc机房及有关部门规定停止其服务器运行,中断其网络连接,所产生的托管剩余时间及款项乙方不予退还。
第九条 相互联系的确认
乙方客户服务热线:__________________
机房技术排除热线: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
web:__________________
客户服务中心办公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联系人的权利
(一) 本合同确定的联系人,视为甲方书面指定的授权人,其有权以书面形式,委托乙方的工程师对其服务器进行操作。
(二) 书面授权必须有甲方授权人的签字。当出现紧急情况,甲方授权人无法以书面形式授权时,可以通过电话向乙方工程师授权,电话内容将被录音,操作完成后需补交书面授权书。
第十一条 协议的解除
(一)出现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本合同,并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二)甲方拖欠乙方的托管费达_______天,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本合同。
(四)甲方根据自身业务发展,确需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书面终止申请,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申请的日期起停止提供服务。
第十二条 纠纷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 其它
(一)除非得到客户的书面通知,本合同履行到期后,将自动顺延_______个月,并以此类推。顺延后本合同条款将自动保留原有的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甲方需求发生变更(仅限于线路升级、扩容、或其它网络修改),应与乙方签署补充协议。
(三)如因法律法规的变更或其它政府行为,导致本合同部分条款无效的,合同中的其它条款仍然有效,甲乙双方应依照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则,就无效内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四)本合同签订前,双方之间达成的书面或口头协议,如与本合同内容有冲突之处,均以本合同内容为主。
(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持一份,乙方持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使用中文书写。
附件
chinanet用户入网责任书
chinanet用户必须认真阅读chinanet用户入网责任书并自觉遵守责任书中的各项规定。
1.用户在使用chinanet业务时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
2.用户不得利用chinanet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利用chinanet查阅、复制和传播危害国家安全和淫秽黄色的信息。若发现此类信息,需向主管部门报告。
3.用户在使用chinanet业务时,应遵守internet网的国际惯例,不得向他人发送恶意的、挑衅性的文章和商业广告。
4.用户应每月交纳业务使用费。对延期或不缴纳费用的,按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5.专线入网的接入单位还应承担如下责任:
(1)向所属用户宣传国家及邮电主管部门有关使用chinanet的法规和规定。
(2)建立健全使用者档案,加强对使用者的管理、教育工作。
(3)有健全的网络安全保密管理办法。
6.企事业单位的各级主管人员有责任教育、监督本单位职工严格遵守以上条款。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单位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单位代理):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签名(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个人代理):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会员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网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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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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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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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用户在法律快车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我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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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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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为了让用户获得更好的用户服务及体验,当法律快车更新、安全性更新、服务更新或提供、维护、改进服务时,我们需要使用用户留存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取得联系。
2.4 我们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前会获得用户或者用户监护人的同意或者明确授权,不会泄露及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也会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需取得用户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用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用户或其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为订立、履行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1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载明的目的所需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之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前述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法律快车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法律快车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在您使用法律快车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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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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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法律快车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法律快车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法律快车。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法律快车,我们会及时处理。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