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范本

搜索
电子厂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共17页
电子厂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2022-10-08 17次下载 17.96KB
售价: 9.9
距离结束
000000
原价30元,限时折扣

电子厂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一、总则

1、为建立完善的管理体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订立本规定,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定。

2、本规定所称员工,系指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录用在册的员工,因业务需要而临时聘用的人员不在此列。

3、本规定在适用中如发生疑问,由行政单位主管组织研究,如无法解决时报请更高层主管解释并修正。

4、本公司员工的服务、任用、工作时间、考勤、薪资、请假、休假、调任、绩效考核、奖惩、福利、离职等事项除国家法律规定外,皆按本规定执行。

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1、本公司员工应忠于职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规章制度,服从各级主管人员的合理指导,不得阳奉阴违或敷衍塞责,各级主管对员工应亲切诱导,谆谆教诲。

2、员工对内应认真工作、服从管理、热爱集体、团结同事,对外应严守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

3、本公司员工应遵守公司信誉,凡个人意见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经许可不得对外发表;除办理本公司指定任务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义办理私人事件。

4、本公司员工对外接洽事项时,应态度谦和,力求切实,不得有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无故拖延等有损公司信誉之行为。

5、员工对于职务上之公事,均应循级而上,不得越级呈报,紧急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

6、员工除假期外,均应依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并亲自打卡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亦不得迟到、早退或旷工。

7、员工在任何时间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带亲友进入厂区或宿舍区。

8、员工不得携带危险物品、凶器、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厂区和宿舍区。

9、员工不得私自带公物出厂,私人物品携带出厂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员或主管人员合理检查的义务。

10、本公司若因生产需要,在不减少原有收入情况下,依据法规调派员工工作,并且在员工能力所能胜任时,员工不得拒绝,否则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1、注意自身品德修养,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12、员工对公司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13、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薪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14、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规章制度。

三、任用

1、人员之任用以内部晋升、调任为优先考虑,内部无合适人选时对外公开招聘。

2、人员之任用应基于职务上的需要,选聘最合适之人员担任适合之职务。

3、人员任用主要考虑其品德、专长、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别、族群、政党、宗教、籍贯之影响。

4、新进员工的聘用,依据业务及内部职缺需要,由主管部门统筹计划,呈报批准后由行政单位进行招募。

5、本公司新进人员须经试用考核,合格后方可聘用。

6、新进人员的考核:

(1)本公司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

(2)新进人员在试用期内依据工作、学习表现的成绩相应幅度的调薪。

(3)试用期不合格予以解雇,在3天内被解雇不做任何经济补偿。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雇佣:

(1)曾在本公司被开除、解雇或擅自离职者(因特殊原因经总经理同意者除外)。

(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讼未决者。

(3)经医院检查身体不合格者。

(4)有精神病或传染病及吸毒者。

(5)未满18岁的未成年公民。

(6)伪造证件及其它资料、欺骗公司者。

(7)品性恶劣,被其它公、私机构开除者(需有确凿证据)。

8、新进人员经考核获准雇佣,应于接到通知后,在指定日期按时到公司亲自办理报道手续,并交纳下列物件:

(1)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

(2)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3)本公司指定医院之体检证明。

9、晋升

(1)晋升是指由较低职级的职务晋升为职级较高的职务,以及同一层次职务类别中的职级的提升,如:助拉升为拉长,晋升必须有核准的职缺。

(2)重要职务晋升之体现应以人事公布为准,有口头之提报无正式公布将无效。

四、工作时间及考勤

1、员工工作时间为:

(1)正常班制夏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开始加班;冬令时: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开始加班。

(2)因公司业务及其它突发事件之需要,必须于正常工作时间以外要求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员工应予以配合,加班时间支付相应加班费,未按正常班制出勤者,则需办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时,需事先知会行政单位进行调整。

2、本公司因生产需要采用日夜班轮班制时,员工予以配合。

3、员工应遵照规定排队打卡,上班前30分钟内刷上班卡,下班后30分钟内刷下班卡,超出此规定时间范围均无效,视为刷卡异常,且不计入出勤。

4、如有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节者,分别依以下规定处理:

(1)迟到:____________

a、上班时间起至10分钟内才打卡为迟到,迟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钟(含)扣款30元,30分钟以上者须办理请假手续,未办理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半月全勤奖及1、5天薪资,并记小过一次处罚。

b、一月内累计迟到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半日,扣除当月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c、因偶发事件,经查实者以请假处理。

(2)早退:____________

a、没有到下班时间未经允许即自行离开工作岗位者为早退,早退10分钟内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钟扣款30元,早退30分钟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处理。

b、一月累计早退三次(含)以上视为旷工1天论处,扣除全勤奖及3天薪资,并记大过一次处罚。

(3)旷工:____________

a、请假未取得主管核准者、未办妥请假手续者、请假期已满未按时上班者、以不实之事由请假者、无故未出勤者,均视为旷工。

b、旷工半日者,予以记小过一次,扣除全勤奖金及1、5天薪资;旷工两天者,予以记大过两次,扣除当月全勤奖及5天薪资。

c、连续旷工三日以上自动离厂处理,一月内累计旷工三次者,予以记大过三次开除处理。

d、考勤发生异常而没有办理补考勤手续者,予以旷工一天论处。

五、薪资

1、本规定所称薪资指员工因工作而获得的酬劳,分日薪制及月薪制两类,新进人员自上班日起,离职人员至离职日停薪,按日薪计算。

2、本公司薪资实行保密制度,非基于管理上之需要,任何人不得泄露自己及他人薪资,且不得探询议论他人薪资,违者以厂规论处。

3、员工工资每月发放一次,于次月20号发放。

4、员工加班工资计算方式:按公司《薪资管理办法》执行。

六、请假与休假

1、员工请假分为法定假、特休假、事假、工伤假、病假。

2、员工可享受国家规定之法定假。

3、特休假:指为公司服务满一年以上之员工休假,休假期间工资照发:

(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满年次日起一年内不休假者,视为自动放弃处理。

4、事假:员工因私事要亲自处理的须请事假,事假期间扣发工资。

(1)全勤分两段:1日-15日,16日-当月底,事假超过1小时(含),取消半月全勤。

(2)事假期间扣发工资(含)请假日日薪及各种津贴,月薪制人员则按比例扣除(若有调班单或加班单可做调换互抵,若超出则按比例扣除)。

(3)事假最长不能超过12天,满半年不满一年之员工请事假最长为7天,且中间无论间隔法定假或周休假,均不再另加假期天数,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除外。

(4)原则上规定年满一年的员工,一年内可允许请长假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5、工伤假: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发生工伤者按《社会工伤保险执行条款》执行。

6、病假:员工因疾病或其它生理原因需治疗或休养者,员工病假4小时以上(不含)须出示正规医院之病历证明,员工被诊断为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者,可作劝退处理。

7、请假注意事项:

(1)请假前先安排职务代理人(员工由部门主管指定),请假手续办好以后才能离厂,先请假后补请假单者以记小过一次。

(2)请假提前回厂须至行政部销假。

(3)请假期不得以任何名义延假,违者记大过一次,若有特殊情况,须经(副)总经理同意。

(4)超过请假到期日3天未回厂者按自动离职处理。

七、培训

1、本公司为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员工素质及工作效率,特举办各种培训,被指定参加的员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绝。

2、员工培训分为:

(1)职前培训:新进人员应实施职前培训,由行政部统筹办理,内容为:____________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规章制度。

c、工厂“6S”。

d、消防及安全知识。

e、质量方针。

(2)在职培训:员工不断研究学习本职技能,相互勉励,各级主管尤应耐心施教,以求精进。

八、调任

1、本公司基于业务及生产需要,在办理员工调任或调动时,被调动员工予以配合。

2、各单位主管应就所属人员依其个性、学识、能力,调配适当工作,务使人尽其才,才尽其用。

3、调任员工在接任者未到职前,其所属职务由原直属主管指派合适人员暂行代理。

九、绩效考核

1、每天分别对员工的工作状况作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发放绩效工资之依据(以月累计汇总)。

2、考核时间定于每月5日前进行,由各级主管参考员工上月工作和生活上的表现记录予以考证,填写考评表后送复核,直到核准,并送员工本人签名。

3、办理考核人员应严守秘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贻误。

十、奖惩

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资金奖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1、奖惩分类:

(1)记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100元。

(2)记小功一次:奖励人民币50元。

(3)记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元。

(4)记大过一次:罚款人民币100元。

(5)记小过一次:罚款人民币30元。

(6)记警告一次:罚款人民币10元。

(7)开除:记大过三次,罚款人民币300元。

2、作业流程:

(1)当员工有处罚事实时,执行人在奖惩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交由被处罚人签名,然后呈报主管审核后交-行政部,行政部按处罚条例出具处罚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呈送,直至核准。

(2)当员工有奖励事实时,执行人在奖励申请单上提报事实说明后呈其单位主管审核,然后送交-行政部,行政部写上奖励意见后由其单位文员依核决权限呈送,核准后再由被奖励人员签名确认,最后交回行政部。

(3)行政部把核准后的奖惩结果列入《奖惩公告》张贴于公告栏,以警示或奖励其它员工。

3、奖励: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奖励:

(1)嘉奖:____________

a、见义勇为,参与求援或救护工作精神可嘉者。

b、预防或抢修机器设备或工程得宜,避免生产中断者。

c、及时发现异常并报其主管者。

d、能举报或制止破坏工厂环境、秩序等行为者。

e、拾到他人物品或公物主动归还者以及有拾金不昧精神者。

f、其它有突出表现,足为一般表现者之表率。

(2)小功:____________

a、协助达成任务确有贡献者或积极协助非职务内之工作确有成效者。

b、对本厂或社会有益之行为,展现公司荣誉者。

d、遇有紧急情况,勇于负责并处理得当者。

e、节省物料或利用废料有具体成效者。

f、检举重大违规或损害工厂利益经查属实者。

g、工作认真品质意识强,及时发现较大异常或不良,为公司挽回损失者。

h、有其他较大功绩或贡献者。

(3)大功:____________

a、对生产技术、产品质量、环境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方案、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b、对本厂业务或办理临时交代重大事项有特殊功绩,或提供意见经采纳实施确有重大成效者。

c、对舞弊或有损本厂权益情况能事先揭发、举报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损失者。

d、遇非常变故,临时应付得当或奋力救护保全人命、公物财产具有重大贡献者。

e、有其它重大功绩或对公司有重大贡献者。

4、惩罚: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实由相关执行人员签报惩处:

(1)警告一次以上处分:____________

a、带零食进入厂区、车间等区域者。

b、不关水龙头及其它浪费能源行为情节轻微者。

c、不遵守办公室及车间6S规定者。

d、须穿厂服、戴厂证而没有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者。

e、违反公司门禁制度情节轻微者。

f、漏刷卡或刷卡异常者。

g、服装仪容不整,如穿背心、超短裙、穿拖鞋、短裤等。

h、穿便衣进入车间者(业务人员除外)。

i、惩处事实确凿,拒签记警告及小过处罚的奖惩单者。

j、教育训练课、例行会议无故迟到者。

k、站立于工作桌、椅、台上者。

l、宿舍熄灯后高声喧哗或做其它影响他人休息之事情者。

m、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品质受损情节轻微者。

n、不服从主管的合理指导或有违规行为而不接受监督人员的合理指导情节轻微者。

o、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一次发生者。

p、不按离岗、换岗制度执行,行为轻微者。

q、因工作疏忽,造成产品报废100元以内者。

r、不良品流入下一站或造成客户投诉情节轻微者。

s、督导不严,致使下属违反厂规或不按作业指导书作业者。

t、其它违规事项情节较轻者。

(2)小过一次以上处分:____________

a、损坏公共设施者除照价赔偿外予以记小过一次。

b、违反公司环保安全卫生情节较严重者。

c、打卡不排队者。

d、在办公室或在车间吃零食者。

e、离换岗时在车间或洗手间谈笑逗留,不维护洗手间“6S”者。

f、先请假后补请假卡者。

g、违反公司门禁管理及宿舍管理规定情节严重者。

h、遗失离职单、奖惩单者。

i、利用公司电话接听私人电话者。

j、超出24:30回宿舍者。

k、用饮用水洗碗或接工厂饮用水回宿舍者。

l、乱扔垃圾或随地吐痰者。

m、上夜班人员在吃夜宵回宿舍者。

n、年度内第一次上班时间打瞌睡者,记小过一次,第二次上班时间打瞌睡记小过二次以上处分。

o、在生产区域追打嬉闹、大声喧哗者。

p、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工作失误,造成公司信誉、品质受损情节严重或导致产品报废1000元以内者。

q、对上级合理指示或命令拒不遵从者。

r、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二次发生者。

s、不配合保安值勤,拒绝出示厂牌者。

t、所属员工上班睡觉,直接主管督导不力者。

u、记大过的惩处事实确凿,但拒签奖惩单者。

v、犯有其他过失,情节严重者。

(3)大过一次以上处分:____________

a、因擅离职守或谎报事实致使公司受损达1000元(含)以上。

b、不守安全卫生作业规范,致使公司受损情节严重者。

c、因故意或过失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公司财产、信誉、质量受很大损失者(1000(含)元以上者)。

d、直接主管对所属人员的过失予以隐瞒或不举报者。

e、泄露公司生产或工作事务上之机密者。

f、遗失经管重要文件、器械、生产工具者。

g、未经允许擅自动用厂内生产器具或利用厂内设备制造或维修私物者。

h、携带危险物品进入厂区者。

i、私接电源,插座或使用电炉、炊具影响公共安全者。

j、上班睡觉者。

k、上级合理批示或命令拒遵从,顶撞上级主管者。

l、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第三次发生者。

m、离岗、串岗情节严重者。

n、擅自更换工作岗位,无证操作者。

o、泄露薪资资料者。

p、上班时间玩计算机游戏、聊天、看与工作无关书籍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者。

q、使用公司话机拨打私人电话者。

r、未经允许,私自带厂商进入车间或工作区域者。

s、未按安全操作规范导致工作失误,造成工伤者。

t、利用公司资源做私人事情者。

u、故意撕毁奖惩单者。

v、其它失职违规行为情节重大者。

(4)开除:____________

a、仿造请假证明(健康证、身份证、学历证等),谎报个人证明文件或个人资料者。

b、带人刷卡、托人刷卡或将厂牌借与他人使用者。。

c、虚报出勤或加班者。

d、年度内累计大过三次者。

e、挪用公款、营私舞弊或收贿者。

f、恶意撕毁公司张贴之公告、通知者。

g、仿照上级签字、盗用公章、擅自涂改或仿造单据,涂改公司文件者。

h、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受重大损害者。

i、在工厂或生活区打架、斗殴、赌博或有妨碍风化之行为者。

j、贪污、盗窃公司财物或他人财物者。

k、散播不利于公司之谣言或挑拨劳资双方感情,煽动工人怠工、罢工及肇事者。

l、对公司人员或家属有诋毁、恐吓、暴力、侮辱、谩骂、恶意中伤或其它严重不利之行为。

m、保安人员在上班时间睡觉、溜岗者。

n、私自带外人进厂留宿者。

o、在仓库、配电房、车间、办公区域等禁烟区抽烟者。

p、蓄意破坏公司设备或其它公物者。

q、参与不法分子组织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公司规章制度受刑事拘役者。

r、违反公司规定,不服从管理并与执勤人员发生严重冲突及出入厂区时拒绝保安人员正常检查者。

s、擅离职守或谎(虚/不)报事实致使公司严重受损达3000元人民币以上者。

t、不守安全规范或疏忽职守,致使公司或其个人安全受损情节严重者。

u、偷窃员工物品或公司财产经查属实者。

v、在生产车间吸烟者。

w、私自带本公司文件或公司物品出厂者。

x、上级主管或同事交办事项未及时办理或办理后未及时回报累计发生五次以上者。

y、恐吓威胁同事或上级主管者。

(5)各级主管未尽督导、管理之责,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受损时,需负连带责任,依情节之轻重受相应的连带处分。

十一、福利

1、住宿福利

(1)干部宿舍:干部宿舍原则上4人每间。

(2)员工宿舍:员工宿舍原则上为10-12人每间,在有房间多余的情况下可适当减少入住人员。

(3)员工宿舍每天提供热水到凌晨2点。

(4)员工宿舍每间房间都有单独的卫生间、冲凉房、阳台及电风扇。

2、每年依公司营运状况组织员工外出旅游或举办文艺晚会。

3、劳*福利

享受养老、医疗、工伤保险待遇。

4、公司根据营运状况每月给员工发放一次纸巾、洗衣粉、牙膏等。

十二、离职

1、员工辞工分为正常辞工、急辞工、解雇、自动离职、开除。

(1)入职满3天申请离职的,员工需提前15天申请,组长级以上人员需提前30天申请。

(2)入职不足3天申请离职的,不需提前申请,办好手续后当天离厂,无工资结算。

(3)正常辞工、解雇、开除均结算全部工资。

(4)急辞工者,员工扣10天薪资(全薪),组长级以上人员扣15天薪资(全薪)。

(5)自动离职者不结算薪资,须办理好离职手续后开具个人物品放行条。

2、当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时,须先请示单位主管,单位主管及上级主管同意后由本人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把离职单填好后交给单位主管,由单位主管依核准权限呈送。

3、已核准之辞职申请单交-行政部保管,离职人员在最后上班日9:00前至行政部领取离职单,至本单位办理工具与保管物品移交,。

4、交宿舍钥匙、物品柜钥匙、厂牌、IC卡于当日9:30交-行政部文员。

5、行政部确认一切移交完毕后转财务结算薪资,离职时交结未清者,按缺失项目资金扣款,直至扣完在职薪资为止。

6、员工于离职前一天填写个人物品放行条,交部门主管审核,公司领导批准后,于下班时间收拾个人物品(宿舍必须70%人到场),离开宿舍由保安、总务人员再次检查无公司财产后放行。

7、员工离职后行政部抽出该员工人事资料,归档保存一年后销毁。



预览已结束 下载文档直接编辑打印
声明:

您购买的是此内容的word文档,付费前可通过本网页免费阅读辨别合同。非质量问题不退款。

首页 我的
下载文档
收银台
支付成功后获得文档使用权限
电子厂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电子厂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2022-10-08
17次下载
17.96KB
¥9.9
选择支付方式
微信支付
支付宝支付
需支付:¥9.9
立即支付
下载文档
电子厂规章制度范本最新
发送至邮箱

请输入邮箱地址

离开 确认

确定要放弃付款吗?

17+个已购买当事人给予这个范本好评

极速下载
低价透明
专业权威
word文档
持续更新
合规有效
暂时放弃 继续支付
手机号码验证

未注册,手机验证后自动创建账号

我已同意并阅读 《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

是否支付成功?

支付失败 支付成功
法律快车用户服务协议
法律快车(以下亦称“本网站”)是由广州小快律政科技有限公司(以下亦称“我司”)创建并运行维护。《法律快车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约定了法律快车用户和广州小快律政科技有限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任何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浏览本网站信息、注册为本网站会员之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页、小程序等)使用本网站、接受本网站服务的行为,即表明已详细阅读以及了解本协议,将被视为对本协议全部内容的无异议的认可,并同意接受本协议各条款的约束。
总则
第一条

本网站是一个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平台和法律信息服务、帮当事人找律师的大型综合专业网站,目的是让用户取得最新的法律资讯信息和法律咨询服务以及找对律师。除经特别声明外,本网站的任何新增服务、特点和功能均受本协议约束。

第二条

本协议可以由我司适时更新,更新后的协议条款一经公布即代替原来的协议条款,若用户不接受更新修改后的协议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相关服务。

若用户继续使用及接受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将被视为对更新修改后的本协议的无异议的认可及接受。

第三条

若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我司怀疑用户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或我司相信用户的行为违反任何适用法律或损害我司或其用户的利益,我司有权在用户获知或不获知的情况下禁止用户访问本网站以及使用本网站的任何服务,并采取法律行动。 用户行为准则

用户行为准则
第四条

用户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先注册一个账户。注册流程如下:

(1)作为律师用户,在法律快车注册页面上,输入律师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律师执业证号、手机号码的个人信息;作为非律师用户的,在法律快车注册页面上,输入手机号码。

(2)阅读《法律快车用户服务协议》、《法律快车隐私政策》并勾选同意,审核通过后即可作为法律快车的用户,访问、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及服务。

(3)注册成为法律快车的用户免费。

第五条

用户在从事与本网站相关的所有行为时,必须以善意且谨慎的态度行事;用户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网站的各类合法权利与利益,不得利用本网站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且用户应当恪守下述承诺:

1、传输和利用信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国际条约的规定,符合公序良俗;

2、不将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3、不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4、遵守与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等。

第六条

用户在使用本网站服务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户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进行任何违法或不正当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行为∶

1、上载、展示、张贴、传播或以其它方式传送含有下列内容之一的信息: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
 (9)含有虚假、有害、胁迫、侵害他人隐私、骚扰、侵害、中伤、粗俗、猥亵、或其它道德上令人反感的内容;
 (10)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条例以及任何具有法律效力之规范所限制或禁止的内容的。
2、不得为任何非法目的而使用本网站的网络服务系统。
3、不得利用本网站服务及从事以下活动:
 (1)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2)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3)未经允许,对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4)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5)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

用户在本网站上放置的任何资料及上传的文件,用户须保证其形式、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并对此负有全部责任。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

用户在本网站发布任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文章、案例、咨询、评论、上传的图片以及解答回复等),须遵守我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发布说明。如用户违规发布,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责任由发布的用户自行负责,与我司无关。如果用户发布的信息存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或侵犯他人隐私、著作等权利的内容,我司有权在不经用户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本网站发布的作品,我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九条

用户不得对本网站服务的任何部分或本网站服务之使用以及获得,进行复制、拷贝、出售、转售或用于任何其它商业目的。

第十条

用户须对自己在使用本网站服务过程中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用户承担法律责任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对受到侵害者进行赔偿,以及我司首先承担了因用户行为导致的行政处罚或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后,用户应给予我司等额的赔偿。

免责声明
第十一条

本网站用户所有内容仅代表作者自己的立场和观点,并不代表我司立场。

第十二条

除上述内容所涉及条款外,出现以下情况时我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不可抗力或我司不能控制的原因(含系统升级和维护)而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数据丢失或其他缺陷。但我司承诺将竭尽所能减少因此而给用户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2)用户在法律快车发布对律师、单位及其他个人等的投诉信息,并由此产生争议和纠纷的。

(3)用户在法律快车发布个人或他人真实信息,我司已及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修改、屏蔽、删除等处理措施的,用户与当事人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4)用户使用出现在法律快车的外部链接、QQ群号、QQ、IM等信息,参加其他用户个人组织的活动或与其他用户进行个人交易并由此发生纠纷和其他伤害的。

(5)用户在法律快车发布的除前述范围以外的其它信息,并由此产生纠纷和伤害的。

(6)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帐号、密码遭他人非法使用的。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四条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我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我司未行使或执行本协议任何权利或规定,不构成对前述权利或权利之放弃。

第十六条

如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完全或部分无效或不具有执行力,本协议的其余条款仍应有效并且有约束力。

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知道了
法律快车隐私政策

广州小快律政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高唐路229号803房,联系方式:400-666-0996,以下简称“我们”)系法律快车的运营者。我们非常重视保护用户(以下亦称“您”)的个人信息和隐私。您在使用法律快车时,我们会收集、使用、保存您的相关个人信息。为呈现我们处理用户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特制定本隐私政策,我们承诺严格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在您使用法律快车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本隐私政策,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您知晓并确认,您勾选“同意”本隐私政策并使用法律快车,就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本隐私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

一、本隐私政策适用范围

本隐私政策适用于所有法律快车提供的页面、内容、服务、产品等,只要您访问、注册、使用法律快车(包括网站、小程序等形式),均适用本隐私政策确定的个人信息保护及隐私规则及政策。

二、个人信息收集及使用

为了让用户更好的访问、使用法律快车的服务,我们会在用户自愿选择的情况下收集用户的个人信息。用户使用法律快车服务时,我们会收集并使用个人信息的场景包括但不限于:

2.1 在用户注册成为法律快车会员时我们需要收集用户的手机号,对于律师用户还需要收集以下基本信息: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 收集用户手机号码的用途是为响应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要求的用户实名制以及在获得律师专业解答时予以同意电话联系;同时,法律快车是一个以律师专业身份提供给普通用户专业法律解答及建议的平台,为验证律师的真实身份,确保提供给用户的内容真实专业,对于律师用户,我们需收集律师的真实姓名、律师执业证号、律师手机号码。

2.2 用户访问、浏览法律快车时需要收集用户的访问页面模块、访问IP、访问网站地址、访问时间、访问时长、访问的浏览器等,并会记录成日志留存用于防止恶意浏览及点击。

2.3 为了让用户获得更好的用户服务及体验,当法律快车更新、安全性更新、服务更新或提供、维护、改进服务时,我们需要使用用户留存的个人资料与用户取得联系。

2.4 我们使用用户个人信息前会获得用户或者用户监护人的同意或者明确授权,不会泄露及使用用户的隐私信息。但是在以下情况下我们在合理范围内也会使用用户的个人信息,而不需取得用户同意:

(1)与我们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相关的;

(2)与国家安全、国防安全直接相关的;

(3)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利益直接相关的;

(4)与刑事侦查、起诉、审批和判决执行等直接相关的;

(5)出于维护用户或其他个人的生命、财产等重大合法权益但又很难得到本人授权同意的;

(6)所涉及的个人信息是用户或其监护人自行向社会公众公开的;

(7)为订立、履行用户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合同所必需;

(8)从合法公开披露的信息中收集个人信息的,如合法的新闻报道、政府信息公开等渠道;

(9)维护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安全稳定运行所必需的,如发现、处置产品或服务的故障;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个人信息存储及保护

3.1我们将在本隐私政策载明的目的所需及法律法规要求的最短保存期限之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前述期限届满后,我们将对您的个人信息做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3.2 用户的个人信息存储在法律快车的服务器上,我们根据现有技术提供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合理的安全保障,法律快车将在任何时候尽力做到使用户的个人信息不被泄漏、毁损或丢失。

3.3 为保障用户的个人信息安全,我们采取各种合理的物理、电子和管理方面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使用户的信息不会被泄漏、毁损或者丢失,包括使用信息加密存储、数据中心的访问控制等方式来防止用户的用户名、密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律师姓名、律师执业证号等重要信息不会被恶意获取。

3.4 我们对能接触到用户个人信息的员工采取了严格管理,包括根据岗位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权限控制,与相关员工签署保密声明,监控相关员工的操作情况等措施。

3.5 我们通过校验账号密码、手机号码进行用户身份合法性鉴别,防止非经授权的介入。

3.6 用户的账户均有安全保护功能,但用户需自行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户及密码等账户信息。如因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账户及密码等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任何法律后果需由用户本人负责。

四、您的权利

在您使用法律快车期间,您可以通过相应页面提示或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联系我们,以访问、更正、删除您的个人信息,以及注销账号的权利,您的意见会及时得到处理。

4.1访问及更正您的个人信息

如您希望访问或更正您的个人信息,您可以通过点击“【登录】-【助手】”并根据页面提示进行相应操作,或您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方式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响应您的请求。

4.2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隐私政策载明的联系方式向我们提出删除个人信息的请求:

(1)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与您的约定收集、使用个人信息;

(2)我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与您的约定,公开披露您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停止公开披露的行为,并发布通知要求相关接收方删除相应的信息;

(3)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或我们终止服务及运营。

4.3注销账户

若用户不再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及服务,可以选择注销注册账户。为更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及隐私,我们只开通了人工注销账户的途径,用户可以通过法律快车页面上展现的客服服务热线、QQ等方式联系法律快车客服,提供用户的个人信息,客服核对无误后,将用户账户予以注销。用户账户信息注销后,我们不再提供法律快车相关服务及产品,不再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并依据您的要求删除与您账户相关的个人信息或做匿名化处理。

五、未成年人保护

5.1 用户是未成年人的,在使用法律快车产品及服务前,应当在监护人的陪同下阅读本隐私政策,清楚了解本隐私政策的内容以及法律快车需要收集的信息。若监护人或者未成年用户任何一方不同意本隐私政策内容的,未成年用户应当立即停止访问、使用法律快车。

5.2 我们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保护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通过目前的技术手段保护未成年人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5.3 若监护人发现其监护的未成年人私自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服务的,或者对未成年人使用法律快车的产品、服务有疑问的,监护人可以及时联系法律快车,我们会及时处理。

六、本隐私政策的更新

本隐私政策可能会由我们适时更新,我们会在本页面上发布对本隐私政策所做的任何变更。

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