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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服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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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05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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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服务协议

  甲方: 浙江大学教育学院民办教育研究中心

  负责人:吴华

  地址:浙江杭州市天目山路148#浙江大学西溪校区图书馆5楼

  邮编:310028

  电话:0571-88273173

  传真:0571-88210349

  电子邮件:epchina@mail.hz.zj.cn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为更好推动“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的健康发展,促进教育科学研究的理论成果与学校一线教学实践的深度结合,共享全国优质教育资源,圆满实现“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的各项服务,并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和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和全面沟通,双方就“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服务事宜达成如下共识。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应依本协议规定向乙方提供“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的各项服务和活动;

  2 甲方应积极、合理地向乙方提供“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的售后服务;

  3 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具体的会员服务和活动以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的《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服务手册》(附件一)和中国教育先锋网《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服务公告为准。

  二、乙方义务

  1.乙方应按时注册,并在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日内交纳会员年费;

  2.乙方如需继续保留会员资格,应在当年度会员资格到期前30日前以书面方式向甲方提出申请,并在与甲方续签协议后按期缴纳会员年费;

  3.乙方应积极参加、支持“俱乐部”学术会议和其他活动,维护“俱乐部”的社会声誉和健康形象;

  4.为保证按时获得“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提供的专刊资料等服务,乙方应详实、准确地填写和提供相关资料,如有变动,应在变动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中国教育先锋网俱乐部学校主页进行更新,并向甲方书面通知相关变动内容。

  5.乙方应积极反馈本校的学术动态和教育新闻等信息,并授权“俱乐部”依法通过网络、报刊发布或统计、利用有关信息;

  6.乙方不履行协议义务、无故一年不参加活动或不交纳会员年费,应视为自动退会,并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已缴纳的会员年费。

  三、双方的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得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和乙方特别指明的需甲方保密的信息应予保密,不得披露和非法使用。但为执行本协议之目的使用除外。

  四、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采用书面的形式变更、补充或解除协议。

  五、违约赔偿

  协议有效期间内,任何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对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六、其他事项

  1.本协议共两页;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甲方在收到经双方签章成立的协议并向乙方出具协议确认书后本协议生效。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由本协议所列的附件具有与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签章日期:

  以下文件为本协议的附件:

  《21世纪中国教育俱乐部学校会员服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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