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劳 动 合 同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6 08:56
人浏览

  劳 动 合 同

  (样本)

  甲方(用人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年龄______

  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制

  签 约 须 知

  甲方招用乙方时应查验乙方与任何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乙方与原用人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以及甲方聘用的退休人员,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按照国家就业准入制度的规定,甲方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公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的从业人员,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下的,试用期限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相关文件。

  甲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无需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社会保险费按国家规定缴纳,双方不能协商约定。

  甲乙双方可以就本合同第十一条保密的内容和范围,权利义务,保密期限,违约责任以及竞业限制条款等签订保密协议

  双方应当仔细阅读文本,以明确其权利、义务。

  乙方委托甲方进行劳动合同鉴证。

  劳动合同的效力,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

  1、劳动合同2、期限

  (1)双方同(2)意按以下第_______种方式确定期限:

  有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无固定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

  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工作任务完成时止,并以_________________为工作任务完成的标志。

  (3)试用期从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4)到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

  3、工作内容

  甲方聘用乙方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岗位;

  甲方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工作能力,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乙方应当按照岗位职责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4、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卫生健康的规定,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设施,保障乙方的安全与健康;

  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工时制度,因生产经营需要加班的,甲方应当依法安排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以及未成年工,甲方按国家规定为其提供劳动保护。

  5、劳动报酬

  试用期内,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

  试用期满,乙方的月工资报酬为_____________元;

  乙方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后,甲方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核发乙方的工资、奖金及津补贴。

  6、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

  甲方依法制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乙方有义务遵守;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工作操作规程。

  7、劳动合同8、变更的条件

  双方协商一致的;

  甲方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甲方不能安排乙方工作岗位,双方继续保留劳动关系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法律法规已修改,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拒、不可预见的情况,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9、劳动合同10、的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者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双方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一方不同意续签,另一方不得强迫;

  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甲方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劳动合同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劳动合同,甲方应及时与乙方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手续;

  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甲方不得终止劳动合同。

  11、劳动合同12、解除的条件[page]

  (1)双方协商一致,(2)劳动合同(3)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5)甲方可以即行解除劳动合同(6):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2、符合录用条件的;

  3、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的;

  4、严重失职,5、营私舞弊,6、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7、被劳动教养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8)甲方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9):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2、医疗期满后,3、不4、能从事原工作,5、也不6、能从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乙方不8、能胜任工作,9、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10、仍不11、能胜任工作的;

  12、劳动合同13、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14、致使原劳动合同15、无法履行,16、经双方协商不17、能就变更劳动合同18、达成协议的;

  19、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20、确需裁减人员的;

  21、甲方调整乙方工作岗位,22、双方不23、能就岗位调整达成一致意见的。

  (10)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1)甲方不(12)得解除劳动合同(13):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2、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4、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6、乙方应征入伍7、的;

  8、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14)乙方解除劳动合同,(15)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 通知甲方。

  (1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7)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18):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未按照劳动合同4、的约定支付工资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5、乙方因履行国家法定义务,6、无法履行劳动合同7、的;

  8、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9、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10、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13、违反劳动合同14、的责任

  (1)赔偿经济损失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甲方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

  2、由于甲方制定的劳动合同3、条款无效的;

  4、甲方未给乙方办理终止或续订劳动合同5、的;

  6、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7、的。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乙方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或者劳动合同2、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3、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4、应当按照损失的程度,5、承担赔偿责任;

  6、乙方违反劳动合同7、约定的保密事项,8、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9、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支付违约金

  双方可以在对等、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约定违约金;

  支付违约金仅以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为条件,而不论是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计算方法:

  15、经济补偿金

  (1)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2)的,(3)甲方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一)项,主动提出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甲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三)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的。

  (4)下列情况解除劳动合同(5)的,(6)甲方可以不(7)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一)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八条(五)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乙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六)项1款解除劳动合同的;

  甲方依据本合同第八条(二)项解除劳动合同的;

  由于主管部门调动或转移乙方工作单位而解除劳动合同,未造成失业的。

  十一、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

  甲方采取了保密措施保护的商业秘密,乙方负有保密义务;

  有竞业限制条款约定的,甲方应当支付乙方一定数额的补偿费;

  劳动合同依法解除或终止时,乙方应当归还甲方的保密资料。

  十二、劳动争议的解决办法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以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三、附则

  (1)未尽事宜,(2)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3)条款与劳动法律法规相抵触的,(4)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执行;

  (5)劳动合同(6)一式二份,(7)由甲方到劳动行政部门鉴证后双方各执一份;

  (8)本劳动合同(9)共7页,(10)涂改、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无效。[page]

  十四、其他约定事项

  甲方(盖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日期: 年月日

  鉴证机关: 鉴证人:

  鉴证日期: 年月 日

  主题词:社会保障工资调整通知

  抄送: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纪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成都军区,省军区。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拓展阅读
年普法人次15亿+
劳 动 合 同
浏览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