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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跳单一般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0-06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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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房屋买卖或者房屋租赁过程中,经常听到有中介被跳单的情况,到底什么是跳单?房屋居间中“跳单”是指买卖双方通过中介居间服务联系上之后,跳开中介,自行成交或者委托其他中介公司代办过户服务,以此逃避中介费的支付或少付。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将跟您详细介绍关于中介跳单一般怎么处理的问题。

  一、中介跳单的情况

  房屋买卖跳单亦称为"跳中介",是指买受人或出卖人已经与中介(公司)签署了预售确认书、委托求购协议或出卖协议,中介公司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提供独家资源信息并促使买卖双方见面洽谈等促进交易的义务,买卖一方或双方为了规避或减少按照协议约定履行向中介交付中介费的义务,跳过中介而私自签订买卖合同的行为。

  1、未签订约束性文件。

  如果中介带客户看房,但未签订书面《看房确认书》等书面文件,或者书面文件中并没有限制购房人交易的条款,发生所谓的“跳单”情况,中介无法主张赔偿。

  2、签订了约束性文件。

  那么签订了《看房确认书》等限制性文件可以得到赔偿。

  二、中介跳单一般怎么处理

  最好的办法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佣金,但是如果房委托书上的签名不是他们最终签订的买卖合同中的当事人或直系亲属等,你去法院起诉也很难获胜。

  发生客户跳单,房屋中介很难以维权,耗时耗力也不讨好,房产中介要做好防范,与客户双方签订协议书,同时要完善服务,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更多“跳单”事件的发生。

  实践中,为了防止委托人的恶意“跳单”行为,房地产居间合同中会有禁止“跳单”的格式条款。对此类格式条款,不一定全都会被认定为有效条款。如果仅是禁止买方利用中介公司提供的房源信息、机会等条件,却绕开中介公司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等不诚信行为,这样的约定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果规定得更加严格的条件,比如规定“只要中介带买方看过房,如果买方决定买这套房子,那么只能选择该中介公司进行交易”。如果居间人没有相应增加自己的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也没有采取合理方式提醒委托人,这种条款违反了公平原则,应认定无效。

  三、法律咨询

  网友:如果要判定行为人属于跳单,一般要考虑什么因素呢?

  律师:买房人“跳单”是否承担违约责任,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因素:中介机构是否独家代理;中介机构是否提供了房源信息或成交机会,并且积极履行居间义务;委托人是否利用了该信息与出卖方私下成交或另行委托他人居间成交;委托人是否存在逃避支付佣金的恶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跟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中介跳单一般怎么处理的内容。作为房屋中介切不可为促成交易量故意做低交易价格,用阴阳合同减少纳税;而作为二手房的购房人,也应该正确衡量自己的资金实力,在没有最终确定购买特定的房屋下,不要轻易签署相关居间委托合同,否则一旦反悔,则可能会面临诉讼风险和不菲的违约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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