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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车服务专项协议书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2-07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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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xx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接送车服务专项协议书

甲方:北京庆洋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乙方: 车型:车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和有偿原则下,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前提条件

1.甲方有能力提供接送车服务;

2.甲方所提供的接送车服务仅限于北京市四环路内范围、乙方车辆维修项目明确、乙方车辆具有真实有效的车辆保险(全险);

3.乙方按照甲方规定,通过提前预约方式预订接送车服务;

4.接送车服务为有偿服务,收费标准为50元/次。

二、甲方义务与责任

1.甲方在接送车过程中,由于甲方工作人员原因造成交通违章(交通事故除外),由甲方负责处理;

2.甲方在接送车过程,如出现车辆交通事故,按照交通法及相关车辆保险程序处理,甲方不承担其它任何额外赔偿责任;

3.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在接送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爱护乙方车辆;

4.甲方与乙方办理接车手续时,为乙方出示由:任务委托书、外观检验单、接送车服务专项协议三部分组成的全套材料。

三、乙方义务与责任

1.乙方必须保存好相关取车凭证(任务委托书、外观检验单复写联);

2.因交通堵塞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甲方工作人员不能按约定时间接送车,甲方可免除乙方应付的接送车服务费用,乙方不能要求甲方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不以任何理由拒付车辆维修费用、接送车服务费用。如对车辆维修质量或服务质量有异议,可在支付费用后与甲方服务部门联系协商。

四、如出现异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未果提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时分 年月日时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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