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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货物运单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6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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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人(单位):_____________ 经办人: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 运单编号:___________

发货人

地址

电话

装货地点

厂休日

收货人

地址

电话

卸货地点

厂休日

付款人

地址

电话

约定起

运时间

约定到

在时间

需要

车种

货物名称及规格

包装形式

件数

体积

长×宽×高(厘米)

件重(千克)

重量

保险保价价格

货物等级

计费项目

计费重量

单价

运费

装卸费

合计

计费

里程

托运

记载事项

付款人

银行帐号

承运人

记载事项

承运人

银行帐号

1.托运人请勿填写粗线栏内的项目。

2.货物名称应填写具体品名,如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写须另附物品清单。

3.保险或保价货物,在相应价格栏中填写货物声明价格。

托运人签章

年月日

承运人

签章

年月日


说明
1.填在一张货物运单内的货物必须是属同一托运人。对拼装分卸货物,应将每一拼装或分卸情况在运单记事栏内注明。易腐蚀、易碎货物、易溢漏的液体、危险货物与普通货物以及性质相抵触、运输条件不同的货物,不得用同一张运单托运。托运人、承运人修改运单时,须签字盖章。
2.本运单一式2份:①受理存根;②托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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