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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买卖规定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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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拆迁安置房屋的土地是划拨的,与购买的正常商品房是有区别的。因为商品房开发,开发商取得土地是通过出让方式。但安置房进行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接下来,法律快车的小编为您介绍关于安置房买卖规定是怎样?的相关内容!欢迎阅读!

  一、安置房买卖规定是怎样?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 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二、安置房过户费怎么算

  不同类型的安置房过户费又算不同:如果着急过户可以办理赠予或者继承,只需交纳契税。但是也有较大的风险。如果不急于过户,可以等证过五年后办理正常过户,也是交纳契税。(证不满五年正常过户有高税)。主要涉及一个问题,赠予或者继承过户后再买卖该房,有高税。而正常过户后,买卖该房屋证满五年可免税。

  三、安置房买卖的手续是怎样的?

  购买拆迁安置房,其办理手续与普通商品房是一样的,但最重要的是拆迁安置房,很难有土地证,一般拆迁安置房是划拨土地,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划拨土地房屋是不能买卖的,但也可以向国家交纳一定的土地出让金进行出售,但必须要符合当地拆迁安置房相关规定。在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后,可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办理初始登记。如果购买的是现房,则开发商须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购现房需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大证,即开发项目的产权初始登记,开发商将预售范围内的项目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然后分办购房者的小证。

  拆迁安置房如果进行了产权登记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可以进行上市交易,无房产证卖方将无权对房屋进行处置,同样也不能享受房屋带来的利益。安置房买卖规定是怎样?法律快车的小编就介绍到这里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若有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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