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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间房屋遭遇野蛮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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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3 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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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5日电 断电、打人、自由受限、直到自己的房屋被铲车推倒——崔女士站在废墟上,仍不敢相信夜里发生的一切。前日晚8时许,五一路与新民中街交叉口往南30米处,路西的11间房屋遭遇野蛮拆迁,杏花岭派出所目前已展开调查。

  23日晚8时,路边店铺有几间已经打烊。突然,这几间房子的电被掐断了,几十名陌生男子鱼贯而入,不由分说就将门面房和后面房屋内的人往外拖,有的脖子被掐住了——“配合点,再动就弄死你。”崔女士的女儿和外孙也被人从家里拖了出来,因反抗还挨了拳脚,8岁的孩子奋力保护母亲,头上起了一个包。半小时后,11间房内的10个人被先后拽到了旁边的一间黑屋内,“不要吭声,否则弄死你!”一名男子恶狠狠地告诉大家。

  铲车轰隆隆驶来,房屋被推倒的声音,每人都听得真切,有人跑了出来,随即又被抓了回去。约40分钟后,他们被放了出来,眼前一片废墟,空无一人,崔女士家的藏獒也被埋在了废墟中,脖子上拴着铁链,至死还睁着血红的眼睛。

  记者在现场看到,几间门面房除了临街的一面墙还勉强保留外,后面已是一片废墟,家电和家具全被埋了进去,5只狗也被活埋,名叫“小罕”的藏獒被主人刨了出来,依稀看见死前挣扎的情景。

  “刚收的5600元房租不见了”,“结婚用的上万元首饰没了”,崔女士的女儿全身多处受伤,目前已经住院。准备结婚的刘先生气愤地说:“下个月就准备结婚了,这可怎么办,未婚妻到现在都吓得缓不过神来,连父母都不敢告。”童装店、内衣店、包子铺、鞋店和劳保用品店的几家店主表示,数万元的货都埋在了下面,损失多少还无法统计。

  霍先生告诉记者,开发商此前只和他联系了一次,但没有涉及具体的拆迁补偿费用,“所以我连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早知道就不让老婆孩子在这住了”。

  记者离开时,杏花岭派出所民警再次来到现场,多名受害者已前往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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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个人的房屋或其他物权。该条确立了一个原则是物的权利人只有在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才无条件的将物权转让给国家;对于非公共利益的商业拆迁,物的权利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转让自己的物权。

  征收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拆迁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私人财产的物权受到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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