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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赠与协议怎样撤销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8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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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日常生活中常会发生房屋赠与的情形,其中就有父母赠送给孩子以及老公赠送给老婆,赠与人在赠与房屋之前会与对方签订一个房屋赠与协议,如果在履行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原因导致赠与人想要撤销协议,那么房屋赠与协议怎样撤销呢?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房屋赠与协议怎样撤销

  赠与关系成立,且受赠人未占有、使用该房屋及其产权证书之前,赠与人可行使任意撤销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所以赠与人在签订赠与合同且受赠人未实际占有房屋及其产权证之前,即财产权利未转移之前,是可以享有任意撤销权的。因此,赠与人在此阶段实行任意撤销权才是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当然,《合同法》第186条对赠与人的这种任意撤销权也进行了限制,它对房屋赠与行为也是同样适用的,其中包括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得撤销。

  二、赠与合同撤销的分类

  根据撤销权人行使撤销有无法定事由,可以分为有因撤销和无因撤销。

  1、无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交付赠与标的物之前,无需任何理由而撤销赠与。但是,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性质或者具有道德义务性质的或者经过公证证明的赠与合同,不适用无因撤销。

  2、有因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人在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事由时,使赠与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归于消灭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行使有因撤销权:

  (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三、怎么化解夫妻房产赠与撤销权

  1、及时办理房产变更登记,落袋为安

  如果男方婚前或婚内承诺赠与房屋,让他用行动来表达。不是写一个书面赠与协议,也不是写一个夫妻财产约定,一定要到房管局去做变更登记,将他承诺赠与的房屋登记到你的名下。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前,赠与人可以行使任意撤销权。反之,赠与财产所有权转移后,赠与人就不能行使任意撤销权了。

  2、做赠与公证

  现实中,由于很多房产有按揭,而很多银行又规定还清按揭前不能办理变更登记。这时如果受赠方逼着赠与方提前还清按揭去过户,搞得不好就会增加夫妻矛盾,得不偿失。那么怎么办呢?教大家第二招:做赠与公证。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二款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3、明确约定赠与人放弃任意撤销权

  据了解,部分公证处不给有按揭的房屋做赠与公证。还有部分赠与人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不愿意去做赠与公证。那么怎么办呢?给大家支第三招:在夫妻财产约定书或者赠与协议里明确约定:赠与人自愿放弃行使任意撤销权。

  综上所述,房屋赠与协议在没有过户之前都是可以任意撤销的,因为赠与人拥有任意撤销权,如果被赠与人想要阻碍赠与人这个权利,那么就要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是到相关部门办理赠与公证,这样赠与人只有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才能撤销赠与协议。以上就是“房屋赠与协议怎样撤销”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帮助,谢谢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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