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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所有权登记房屋赠与转移变更登记需提交哪些手续?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6 0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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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ss="c" style="font-size:14px; line-height:2.2em; padding:10px;"> 1、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或房屋产权申请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赠与书及受赠书的公证书(原件);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权属四至表(原件);
5、北京市城镇房地产权属示意图(原件);
6、产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交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批准证书(复印件)、上级批准置换房屋文件或有董事长签字的董事会批准置换房屋决议(原件)、二级法人应提交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
7、受赠人为未成年人的,需提交监护人的公证书(原件);
8、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私有产)委托他人办理登记手续需提交公证授权委托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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