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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房产纠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04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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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近些年来,在我们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推进的脚步,房地产业的迅速的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数量增加,而且房地产类法律法规种类繁多,内容复杂。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是房产纠纷的具体内容。

  近些年来,在我们国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推进的脚步,房地产业的迅速的发展,人民法院受理的房地产纠纷案件的数量增加,而且房地产类法律法规种类繁多,内容复杂。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什么是房产纠纷的具体内容。

  一、什么是房产纠纷

  房地产纠纷是指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之间及他们相互之间基于房屋和土地的权利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是指关于房屋和土地的产权权、经营管理权和使用权等权益的争议。

  房地产纠纷:按其法律性质可分为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和性质的房地产纠纷。

  民事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地产服务合同纠纷房地产租赁合同纠纷、物业管理纠纷、他项权利侵权纠纷等等。

  性质的房地产纠纷包括:土地产权和使用的争议纠纷,经有关人民政府处理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安置等达不成协议由批准拆迁的房屋主管部门裁决后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二、家庭房产纠纷案例

  原告杜海生、杜满生诉称:争议的平房三间、马棚一间,是第三人杜永生为全家人购买的,有宅基地使用证为凭。现被告杜喜生准备将此房据为己有。请求依法确认争议房屋的产权为全家人共有。

  被告杜喜生辩称:争议房屋是第三人杜永生买下后准备以原价转让给我的,故在宅基地使用证上写明户主是我。既然原告想争此房产,我可以不要,但须物归原主杜永生。

  第三人杜永生称:被告杜喜生所辩属实,因杜喜生身有残疾,故我买下此房后准备以原价转让给他一人的,并不包括其他家庭成员。

  平定县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本案当事人系同胞兄妹。他们的父亲于1977年去世后,第三人杜永生即成家另过,只留母亲杨三妮和被告杜喜生、原告杜海生和杜满生以及第三人杜永生在一起生活。1984年,杜永生以700元价款买下。

  以上便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有关什么是房产纠纷的内容,综上,本文主要讲述了什么是房地产纠纷的内容,现在房地产纠纷性质多,内容杂,但是都归结为当事人和被告人因土地产生的纠纷。纵然家庭房产纠纷案例也很多样化,但是本质是不变的。大家可根据本文的案例做一个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你。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上法律快车网站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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