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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延办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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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房屋交易成功之后,是需要办理房产证的,但是有些开发商在交房的时候,并没有给业主相应的房产证,对于这种行为,业主是可以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的,那么迟延办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下面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迟延办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

  2002年1月19日,梁先生一家三口与**公司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梁先生一家以49.3万元的价格,购买该大厦内一套118.99平方米的房屋,交房期限为同年的12月31日。在该合同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公司承诺在2002年12月31日前办出房地产大产证,向梁先生出示大产证并正式交房。如未按期办出大产证,**公司承诺按梁先生一家已付全部房款赔偿损失(利率按同期按揭贷款利率计算)。”之后,梁先生一家支付了全部房款。2002年4月22日,**公司将房屋交付梁先生一家使用。但因**公司一直没有办出大产证,梁先生便于今年6月18日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违约金4万余元。

  可**公司辩称,梁先生一家的房屋属拍卖所得,因该大厦系在建工程,**开发商在解决大厦遗留问题上,合作不很默契。大产证一直未办出的责任在**公司。再说梁先生一家已于2002年4月22日入住所购房屋,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改变了交房的条件,这说明非但没有造成梁先生的损失,反而使梁先生一家获得提早入住的利益。

  法院认为,商品房的交付包括权利的交付及实物的交付,并与购房者办理房屋交接手续(俗称交钥匙),通知购房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在双方的补充条款中约定,出示大产证和交钥匙必须同时具备,作为**公司提前交钥匙的义务,不能免除应出示大产证的义务。遂一审判决支持了梁先生一家的诉讼请求。

  现有的《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于房产销售商如何交付房屋都有了明确的规定,即获得大产证的同时交付房屋,再协助购房者办理小产证。

  因为违约的种类有很多,违约条款有概括性和具体性之分,前者对违约行为不做具体区分;后者是针对不同的违约行为约定不同的违约金。本案双方规定的是具体违约条款,那么梁先生一家提前入住的事实,不能减轻**公司的违约责任。因为**公司通过拍卖取得该大厦部分房屋产权,对于该大厦属在建工程是明知的,应当预见与开发商处理遗留问题上的难度。无法按期办证的风险理应由**公司承担。

 

  二、办理房产证需要提交什么申请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以及补充合同原件。

  2、房屋购买销售统一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如果房屋测绘报告为旧格式的,则还需要出具竣工验收单以及填写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新格式只需要提供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以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就可以了。)

  4、完税凭证(契税缴款书)。

  5、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这样就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带上身份证复印件,还需要带上房屋买卖双方身份证进行校验。

  6、房屋购买人如果已经结婚了,房屋购买人需要带上房屋购买人的婚姻证明复印件,还需要带上结婚证的原件用来校验。

  7、房屋买卖双方如果任何一方不能亲自到场办理,则需提供私章;如果委托办理房屋房产证第三方代办,则需要同时提供房屋购买者夫妻双方私章。

  8、房屋购买者如果是单身人,房屋购买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9、房屋购买者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复印件。

  三、商品房交房后多久办理房产证

  1、依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销售合同争执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自己的原因,买受人在以下期限届满未能获得房子权属证书的,除了当事人有特别约好外,出卖人应当承当相应违约职责:

  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约好的处理房子拥有权注册的期限;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标的物为没有建成房子的,自房子交付运用之日起90日;商品房销售合同的标的物为现已竣工房子的,自合同缔结之日起90天。

  2、以上其间清晰规则了购房者获得房产证的具体时刻以及拿不到房产证开发商应承当的职责。即便在合同中没有具体规则获得房产证的时刻,那么期房的购房者也应在房子交付运用(开发商交钥匙的时刻)后90日内获得房产证,不然,开发商也要承当违约职责。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介绍的关于"迟延办房产证违约金如何计算"等相关法律知识。如果约定好了交房产证的期限,但是延期了的话,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的。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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