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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库住人算违建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9-02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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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库住人并不属于违建,但车库住人是不被允许的。有的车库空气质量差、空气不流通,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有着威胁,因此还是不要住在车库。更多关于车库住人算违建吗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车库住人算违建吗

  车库住人并不属于违建,但车库住人是不被允许的。有的车库空气质量差、空气不流通,存在各种安全隐患,对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有着威胁,因此还是不要住在车库。

  二、违章建筑必须拆除吗

  违章建筑不一定要拆除,也有别的的处罚办法。

  如果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下的罚款;无法采用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可以拆除的,没收实物或是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处罚。

  这实际上也就是在说,拆除或是强行拆迁仅仅是违章建筑惩罚的对策之一,并不是所有的违章建筑都必须被拆除。行政行为需遵照“最少危害原则”,也即保持依法办事要最小限度的危害行政相对人的利益。

  三、拆除违建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一)查明事实阶段。即查清违章建筑形成的时间、原因、结构、面积、用途,是否存在民事纠纷,是否存在同时违反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是否已经行政执法机关查处等。对已经查处的按查处的结论办理,对未经查处的,进入下阶段。

  (二)处理和处罚阶段。第一步按时间分类分流。根据各地城市规划的具体时间合情合理地确定违法建筑的时间界限。第二步,按是否存在违章建筑的行为同时违反了两个以上的行政法律规范的情形为标准分类分流。第三步,作出处理或处罚决定。 然后根据处理或处罚决定分别处置,对补办手续的,进入补办手续阶段;对处以没收或限期拆除的,进入执行阶段。

  (三)补办手续阶段。对依法应当直接补办手续或经过处罚后要求补办手续的,由违章建筑的当事人到相关行政部门补办手续。

  (四)签定安置补偿协议阶段。在此阶段,由拆迁双方自行确定安置补偿方案。对协商不成的,经一方当事人申请可进入行政裁决阶段;对达成协议后,被拆迁人拒不履行的,经拆迁人申请,可进入强制拆迁阶段,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五)行政裁决阶段。对拆迁当事人经协商未能达协议,经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行政裁决的,行政机关应予受理。行政机关在受理后,应及时将申请人的申请书及证据发送给对方当事人,并告知其权利与义务。行政机关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在法定期限内就安置补偿作出行政裁决决定,并明确当事人搬迁的期限。

  (六)强制执行阶段。对于被拆迁人(即违章建筑的当事人)不履行安置补偿协议或安置补偿裁决的,经申请,可由人民法院依民事司法强制执行程序或行政司法强制执行程序强制执行,亦可由人民政府责成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行政强制拆迁,强制被拆迁人搬迁,并拆除其建筑物等

  车库的用途是用作停车的,不能当成住宅使用,住在车库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以上就是由法律快车编辑整理收集的关于车库住人算违建吗的介绍,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想要了解的,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给您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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