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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二年房产证过户所需费用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03 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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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对于房子的需求对绝大多数的人来说已经非常强烈了,一个房子对大家就意味着一个家,同时还有其他的感情寄托,但在生活中买房子是需要过户费的,关于未满二年房产证过户所需费用是怎样的呢,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未满二年房产证过户所需费用

  卖方二手房税费:1、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2、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6% (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两年) ,

  3、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4、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二、买方二手房税费: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契税:成交价或指导价(高者)×1.5% (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3、二手房交易手续费总额:住宅6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非住宅10元/平米×实际测绘面积,

  4、房屋产权登记费:80元 共有权证:20元。

  三、房屋过户的条件

  (一)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户申请前应委托经市房地局认定的法律服务机构进行预审,法律服务机构对符合规定的自制合同,提出预审合格意见。

  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受理过户申请后,应对买卖双方提供的申请过户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如下: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应该审核的其他内容。 买卖双方当事人对于市、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作出的不予过户决定有异议,可向市房地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未满二年房产证过户所需费用,未满两年需要缴纳一定的税费,还有就是相关的服务费土地出让金等行为,同时房屋过户还需要满足相应的条件,其他还有什么相关的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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