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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房屋产权证明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4 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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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国农村很多农民自己喜欢在土地上建房子,往往这类房产都是办不了房屋产权证的·。一般发生房屋产权纠纷后都会去居委会开具房屋产权证明。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村委房屋产权证明范本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村委房屋产权证明范本

  兹有我辖区居民/单位员工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在以下地址: 省 市/县 区/村/居委会 路 弄 号 室(无具体门牌号,房屋坐落于东邻 南邻 西邻 、北邻 )拥有房屋一套,产权属于 所有,面积为
㎡。

  特此证明。

  证明机构名称:

  证明机构联系电话: 证明机构 经办人 : (盖章) 日期:

  二、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需要准备的资料及流程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需要以下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

  (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所以,想要办理农村房产证的,首先需要准备好以上的材料。对于材料不是很清楚的,可以去当地房屋管理部门简单咨询一下。

  农村房子办理房产证的流程

  (一) 申请人提交下列材料提出申请

  (二) 受理,提交农村房产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后,工作人员会受理

  (三) 公告

  (四) 审核

  (五) 收费

  (六) 记载于登记簿

  (七) 发证

  三、关于农村房屋产权的相关规定

  1、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

  2、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3、乡镇企业、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农村村民住宅等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村庄和集镇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建设用地,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5、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村委房屋产权证明范本的全部内容。关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所具有的法律效力还是没有房管局开具的房屋产权证大。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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