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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使用权的房子有风险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19 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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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的产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具有法律规定的四项职能;房屋的使用权却不具备处分的权利,只是具有使用职能。接下来就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使用权的房子有风险吗的详细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

  1、房屋产权是属于完全物权,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基本权能,表明房屋的所有权归您个人所有。人民的物权在宪法里规定为神圣不可侵犯,受到各种法律的保护。

  2、房屋使用权的获得可能是基于别人的租让,或者同意进入居住,再或者是委托照看房屋。

  3、房屋使用权不完全具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基本权能,没有处分的权利。同样,它是不完全物权。

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使用权的房子有风险吗

  二、使用权的房子有风险吗

  1、使用权房即是对他人的房屋占有、使用和收益。使用权人只能转让使用权,且不得损害所有权人权益。

  2、简单点说就是所有权人能卖房子,使用权人不能卖房产。

  3、一般城市的公房有两种情况,直管公房和自管公房,前者直接到所在地的房管部门办理,费用根据各城市消费水平而不同;后者要到单位产权单位办理,费用不确定赠与缴纳房价3%的契税和0.05%印花税,免其他税。如果转让,要承担买卖双方的全部税费。

  三、使用权房的相关法律规定

  1、《民法总则》第三十九条 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

  2、《民法总则》第四十条 所有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3、《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使用权和产权的区别是什么?使用权的房子有风险吗的相关内容。产权是房屋所有人所具有的法定的权利,使用权只是他人仅仅具备使用的权利。如果你还有其他的问题,欢迎来法律快车咨询更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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