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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协议怎么签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5-28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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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房屋进行出租是经常都会发生的事情,许多人由于不懂如何去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从而导致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是得不偿失的。那么对于房屋出租协议怎么签订呢?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房屋出租协议怎么签订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房屋出租协议怎么签订

  1、租金的金额是否写清楚。

  2、付款方式该如何,是一次性付款还是分几次,每次付款是什么时间,这与租房自己的资金流转是否有冲突?,免向出租者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3、出租人是否具有合法的身份,是否是房屋的所有人,是否有房屋所有人的委托书。

  4、何时交房?交房时还有哪些物品,如家具、电器等设备一并转交承租人,也需要在合同的附件中列出明细清单。

  5、交房前与交房后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等费用由谁来承担?一般是交房前由出租人自己承担,交房后由承租人承担。

  二、房屋转租注意事项:

  1、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2、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4、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5、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3)房屋租赁合同。

  三、房屋转租合同登记备案所需材料:

  房屋转租时,转租双方当事人应当签订房屋转租合同,并应在15日内持下列材料向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办理房屋转租合同的登记备案,由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或者农场局受理处出具转租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1、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意见或者经登记备案的租赁合同;

  2、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证明;

  3、转租合同;

  4、转租的承租人个人身份证明或者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房屋出租协议怎么签订全部内容。总的来说,房屋出租协议还是比较好写需要我们按照相应的模板来进行书写,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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