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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6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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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优化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昆明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办法》近日公开征求意见,提出工业、商业、旅游、娱乐等经营性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的,必须采取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

  集体建设用地不得进行房地产、高档别墅和非农村住宅等住宅开发。通过依法取得集体建设用地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可对集体建设用地依法进行开发、利用和经营。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流转土地收益的90%归集体建设用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所有,首次流转土地收益的10%交县级财政行政主管部门。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县级人民政府可以优先收购。

  集体建设用地的租赁最高年限不得超过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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