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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结婚买房该买到谁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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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07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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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是结婚年,许多80后选在今年结婚。有统计数字显示,今年我市结婚的人数将超过8.5万对,明显多于往年。结婚自然会考虑买婚房,但年轻人收入积蓄有限,买房多半要靠双方家庭的大力支援。如此,买房后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往往成为男女双方尤其是双方家庭争执的焦点。再者,虽然每个人都渴望与自己的恋人牵手进入婚姻殿堂厮守终生,但世事难料,当曾经的山盟海誓变得苍白无力,承载着“家庭”重任的房子也不得不面临被分割的命运,当时房产证上的署名就显得尤其重要。

80后:房子买谁名下费思量

工作四年的赵先生准备和女友在今年结婚,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房子,二人在某小区看中了一套价值50多万元的房子,赵先生家答应凑够15万元的首付,赵先生和女友的工资刚好可以保证月供充足。赵先生父母觉得自己家付的钱多,为防止日后发生变故,便想在房产证上只写男方的名字,但赵先生本人有些顾虑,考虑到父母首付了那么多钱,他便委婉地和女友说起房产证署名的事,女友则坚持署女方名字或二人合署名,为此两人闹起了矛盾。

在某事业单位工作了25年的丁先生告诉记者,现在的年轻人刚参加工作,收入和积蓄均较少,花钱又大手大脚,买房结婚父母不支持谁支持,如果自己的儿子结婚买房,他自然会出首付,所以他认为房产证上就应写儿子的姓名,不该写上女方的名字。同样的问题,一位姓吕的女方家长则认为,自己养了那么大的姑娘就这样送到人家去了,是不是该给点保障呢?再说贷款还是双方一起还。其实女方也不是贪图那个房子,只是希望男方这样做来表达自己的爱,因为女人往往是拿一个男人对自己的金钱付出来衡量他爱的标准。

房管部门:房产证不是唯一权利凭证

备受关注的《房屋登记办法》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房屋登记办法》和《房屋登记簿管理试行办法》,房屋应按基本单元登记,办理登记的房屋,应当建立登记簿,今后房产证不再是房屋的唯一合法凭证,登记簿的证据效力将高于房产证。

记者从我市房管部门了解到,逐步推行的房屋登记簿制度将淡化现在实行的房产证的功能。据悉,房屋登记簿的内容比现在实行的纸质房产证的内容更多、更全面,包括房屋的自然状况、权利状况、限制情况以及其他应登记的事项,把现在房屋登记的各种信息归类、完善,成为一个整体。房屋的自然状况记载的内容有房屋所在的小区、单元号、楼层、朝向等;权利状况记载房屋有无共有人的信息、归属于谁等;限制情况包括司法限制、抵押、转移等。市房管局有关工作人员表示,房屋登记簿制度实行后,以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现行的房产证将不再是房屋权属的唯一合法证明。如果房屋有共有人,最好都登记上去。比如,现在许多热恋中的情侣,共同出钱买房子过起了小家庭的日子,但万一最终分手,房屋的归属就成了难题,房管登记部门只按房屋登记的名字确定房屋的所有人,如果两个人当初买房时只登记一个人的名字,很容易发生房产纠纷

律师:如何保护婚前购房权益

不久前,在某高校就职的于女士与丈夫孙某打算离婚,但当夫妻双方就房产进行分割时吴女士犯了愁。结婚时,吴女士家出首付帮助二人买了套120平方米的房子,婚后两人共同支付月供,不料世事无常,丈夫孙某有了外遇,伤心的于女士提出离婚,但就房产分割双方产生争执。由于房价不断上涨,目前这套房产已经升值了近20%,由于女方付的首付,于女士提出一次性付清丈夫月供支出的钱,然后房子归吴女士所有,但丈夫认为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且已升值,他至少应获得升值的那部分收益,二人就此争执不下。

某律师事务所一姓张的律师表示,于女士返还丈夫房价款,并赔偿其他损失,听起来合理但未必合法,由于房款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支付的,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于女士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当时首付的房款是她个人的婚前财产或是她父母单独赠与她的财产。

每个人都渴望与自己的恋人牵手进入婚姻殿堂厮守终生,但世事难料,当曾经的山盟海誓变得苍白无力,承载着“家庭”重任的房子也不得不面临被分割的命运。记者在采访时发现,虽然《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婚姻法》有关内容的司法解释在这方面做出了详细的规定,但是由于很多夫妻在首付款、父母资助、产权登记等方面约定模糊,房产分割也因此显得尤为棘手,不少人借此钻法律的空子,从而损害另一方的利益。对此,律师建议,夫妻双方婚前买房时应该做好细致的财产约定以及和双方父母之间的赠与约定,如果有条件的话,最好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一来,即使是日后双方婚姻无法继续,法院还是会按照夫妻双方事先的约定处理,避免在财产分割时发生不必要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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