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某事业单位上班的王先生,最近频频向亲戚朋友咨询:应该怎样把自己的住房公积金提出来。因为根据相关规定,职工只有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等情况下才能合法提取名下的公积金。王先生一没贷款,二没租房,公积金就一直只能窝在自己的账号里,动弹不得。
最近,王先生在媒体上发现一则“公积金提取咨询”的广告,对方称可以想方法帮他把公积金提出来。欣喜之余,王先生又心生疑惑:这么做是否合法?是否真的可以蒙混过关?犹豫之下他给早报打来电话。
对此,浙江省直公积金的有关负责人表示,骗提公积金的现象近来有所增多,它们一般采取伪造合同、公章、证件等方式,但一般来说,它们都难逃管理部门的“火眼金睛”。
填份申请就可提 佣金为总额10%
根据王先生提供的线索,记者拨通了广告中“13093******”的咨询电话。一个男子接了电话。当记者开门见山地表示想要咨询公积金提取问题时,他马上问:“你想取多少?”
记者表示,最好能全部取出来,账户里大概有10多万。他一听很有兴趣,问公积金是省里还是市里的。记者答:自己是省里的,但爱人是杭州市的。他表示,省里卡得比较严,最多只能取3万元;但杭州市的最多可以取10万元。期间,他还询问了记者供职的单位是什么性质的,因为单位性质不一样,也会影响到具体的提取额度。
“我去公积金中心咨询过,他们说我除非买房什么的,否则不能提取,那你们又是怎么提取的呢?”面对这个疑问,该男子表示:只要到他那里或公积金中心拿一份“公积金申请表格”,到单位里盖个章就行了。“这是很简单的事情,毕竟公积金是你自己的么”,他说,余下的事情交给他就可以搞定,而且整个过程只要两天。
随后记者重申,自己没有贷款也没有租房,这样提取会不会是违法行为?该男子反复强调:“肯定是合法的,我做这一行都好几年了。”
最后,他谈到了费用——为总提取额的10%,“在没提取出来之前,我们分文不取”。
刻意虚报月租金 租房骗提最猖狂
据了解,目前公积金骗提行为中,最多的就是以租房的名义。自放开租房支取公积金以来,笔数逐月上升,从最初的每月几笔,发展到现在的每天10笔左右,每个月300余笔,而且其中的绝大部分都是不真实的租房行为,这个比例占到了以租房名义申领公积金总人数的8成以上。
这种骗提主要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租赁合同、租房发票都是假的,通过伪造相关证件来支取:二是有部分中介公司参与提取公积金的业务,中介公司利用在正常房产交易过程中取得的客户信息(包括身份证、房产证等),把这些资料提供给需要提取公积金的客户,然后利用税务机关的工作漏洞骗提。因为按杭州市税务局的规定,一定要凭产权证原件才能开具租房发票,但实际上各街道工作站开发票的随意性是很大的,客户只要交税,不需要提供任何材料就能开发票。
此外,客户利用政策漏洞,在亲戚、朋友、同事之间,互相提供产权证,绕个圈子,就可以把大家的公积金都用租房支取的形式提取出来。
还有一种情况是租金虚高,高到让人咋舌。省直公积金中心就曾遇到过杭州市拱墅区一套建筑面积仅为63平方米的住房,为骗提公积金,谎称月租金达9000元;机场路一套30平方米的小户型,月租金达到了4000元……这些让人一眼就能识出猫腻的高租金,始作俑者只是为了尽可能多地把公积金提出来另做他用。
主管部门重监管 伪造证件难过关
提取个人公积金,真的只要填一份申请表就可以轻松搞定?伪造高租金、假冒一份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目前,一旦发现公积金骗提行为,省直公积金中心会首先向骗提者所属单位通报,并缴回其支取额,将其行为记入公积金贷款信息系统,构成违法的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发现有中介公司参与的,就取消其在公积金中心办理业务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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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种情况下可提取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购买仅指产权自有的自住住房);
(二)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的;
(三)租赁住房自住的;
(四)离休、退休(退职)的;
(五)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六)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七)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发生购房或住房按揭行为的;
(八)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九)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十)出国、出境定居的;
(十一)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