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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时常发生故障 应该由谁来负责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09 0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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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内容:家住宝山区城银路的胡先生最近有件烦心事,他所在的居民楼电梯时常发生故障,多次找物业讨说法,物业“理直气壮”反驳:“物业只负责日常管理,用电梯的是居民,用坏了自己负责,委托修理或更换也行,但要先交钱。”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这起事件。

  在本市各类住宅小区,不少居民有着和胡先生一样的烦恼。尽管现行的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明确,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电梯的安全使用履行职责,其中包括立即停止使用有严重事故隐患、可能发生事故的电梯,并及时组织整改。然而,该办法并未对谁是使用单位作出明确界定。没了硬性的法律法规约束,电梯发生故障后,由谁来履行电梯使用单位的职责,往往成了居民、物业之间“口水仗”的焦点。

  谁是电梯的使用单位?成了急需破解的难题,像这样的难题还不止一个。

  管理责任谁来扛

  电梯管理责任无人认领的僵局或将被打破。昨天举行的全市电梯安全工作推进会上传出消息,本市质监等部门已将上海市电梯安全监察办法修订意见提交市政府审议,修订的办法首次明确了谁来当电梯的使用单位。

  根据该办法,电梯使用单位包括电梯所有权人或者受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电梯的责任人。如果新安装电梯未移交所有权人的,那么项目建设单位是使用单位;如果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就是使用单位;如果所有权人未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应当明确一个所有权人为电梯安全使用管理的责任人,其他所有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市质监局特种设备监察处副处长彭力表示,根据我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电梯使用单位的定义其实就是行使电梯管理责任的单位,物业公司既然受业主的委托来管理电梯,那么就是电梯的使用单位,不应逃避责任。

  资金缺口谁来填

  解决了谁是负责人的原则问题,还要过维修保养经费这道难关。

  “根据行业调研,一般小区一部电梯每月的维保成本在500元至600元左右。”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电梯维保专业委员会主任刘玉华表示,如果每户人家能够按规定交足设备运行费,那么完全可以把电梯保养做得很好,还能有剩余费用支付水泵运行费和电梯电费。现实是,不少物业公司抱怨物业费收得太低,加上为数不少的居民拖欠物业管理费,以致无法养护电梯。考虑到成本问题,一些物业公司寻求开价较低的维保单位,但维保质量大打折扣。

  风险隐患谁来控[page]

  记者从市质监局获悉,一种可全程监控电梯“健康”状态的远程监测系统已在本市试点。据永大电梯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该公司明年电梯出厂数量将达到11万台,其中有1万多台电梯已经免费加装了远隔监控报警系统,电梯运行的有关参数将实时传输到系统平台,以便使用单位监控。如果电梯出现故障,平台还将立刻发布预警,传送抢修信息给相应的维保人员。

  “电梯安全监管是一个综合性问题。”彭力表示,目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电梯的安全监察较多的是从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层面入手,但收效并不明显,未来将鼓励采用更多市场化的手段参与到电梯监管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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