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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地产新政 二套房首付不能低于5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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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5 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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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于140㎡或价格高于450万以上皆为非普通房

  3月25日,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顾金山表示上海方面区分普通房与非普通房有两个指标,一个是面积以140㎡为界,二是以450万成交价格为界。根据今日刚出台政策,上海的非普通住房首付最低7成,普通住房首付最低5成。

  顾金山表示,在二套房方面,上海方面区分普通房与非普通房有两个指标,一个是面积以140㎡为界,二是以450万成交价格为界。根据今日刚出台政策,上海的非普通住房的二套房首付最低7成,普通住房的二套房首付最低5成。

  央行上海总部调查统计研究部主任王振营表示原来政策规定,购买一套房后不论是否结清贷款,在购买二套房时都不能视为首套房购买者。尤其是一些过早释放的需求需要控制。“之前还清了就算是首套房。现在的意思是还清了,也算你买过房了。”王振营说。

  3月25日,上海市政府发布房地产新政,限购政策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加大执法力度,依规查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房产中介机构相关“捂盘惜售、炒作房价,虚假广告、利用不正当手段诱骗消费者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并将相关信息纳入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严禁房地产开发企业、房产中介机构从事首付贷,过桥贷及自我融资、自我担保,设立资金池等场外配资金融业务。对各类非正规金融机构为房产交易提供各种形式金融业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第二,从严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提高非上海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的年限,从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3年内在上海市累计缴纳2年以上,调整为自购房之日前连续缴纳满5年及以上。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需满3年及以上,若其交易对象为个人,按照上海市限购政策执行。同时,为进一步规范交易行为,限购审核将前置至交易备案环节。

  第三,从紧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加强个人住房房贷管理,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购房人在申请贷款时还应承诺首付款为自有资金,违反承诺则作为失信行为信息纳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原标题:上海限购:总价超450万二套房首付需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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