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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子满两年转让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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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25 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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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等行业营改增政策尘埃落定。昨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包括重庆在内的国内多数地区,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市国税局已迅速传达营改增文件精神,只是实施细节尚待出台。

  通知称,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下称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卖房子满两年转让免征增值税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个人把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把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也就是说,重庆地区个人销售住房,将适用此政策。

  对于个人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对外销售住房,把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把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把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挣票子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减税

  对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可以享受增值税等限额扣减。对持《就业创业证》或2015年1月27日前取得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应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由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细则内容较多,重庆晚报仅选择报道部分与普通市民密切相关的内容。详细内容请参见财政部官方网站。

  (原标题:住房满两年销售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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