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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答疑:家住二楼需要向物业交电梯费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0 0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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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今天来信有两个问题请你们帮忙解答。首先,我们小区物业管理费我觉得比较高,但是不清楚这物业管理费究竟包含了哪些服务内容。另外,我们家住小高层的2楼,是不是需要交电梯、水泵运行费?其次,如果把房子租出去,需要办理哪些手续、税费方面有什么规定吗?

  专家答疑:

  根据《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包括下列项目:(一)管理费(二)房屋设备运行费(三)保洁费(四)保安费(五)维修费”。按照有关规定,房屋原始设计有电梯门的楼房,从第2个楼层
开始,计电梯、水泵运行费。居住小区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属前期物业管理,物业公司的收费都应经物价局审核或备案。

  其次,关于出租人在与外来人员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根据《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第十五条“房屋租赁合同及其变更合同由租赁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规定,应到房屋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提交下列文件:

  (1)《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可在交易中心取得;

  (2)身份证明(复印件);

  (3)房地产权证(原件);

  (4)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向外来人员出租房屋,还应提交《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复印证),此证向房屋所在地公安部门申领。同时你可在交易中心场内税务部门的窗口按照5%的综合税率缴纳相应税款,完税后可由税务部门代开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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