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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怎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9-26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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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不同的建筑工程,其在承包方完工了之后,发包方是需要对建设工程来进行工程验收的,因此对于不同的工程项目也是有着不一样的验收记录标准的。那么今天就跟法律快车小编一起来看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怎样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是怎样的吧!

  一、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怎样

  隐蔽工程是指地基、电气管线、供水供热管线等需要覆盖、掩盖的工程。由于隐蔽工程在隐蔽后,如果发生质量问题,还得重新覆盖和掩盖,会造成返工等非常大的损失,为了避免资源的浪费和当事人双方的损失,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程顺利完成,承包人在隐蔽工程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发包人检查合格的,方可进行隐蔽工程。实践中,当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当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在隐蔽工程进行隐蔽前及时通知发包人或发包人派驻的工地代表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并参加隐蔽工程的作业。通知包括承包人的自检记录、隐蔽的内容、检查时间和地点。发包人或其派驻的工地代表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要求的时间内到达隐蔽现场,对隐蔽工程的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合格的,发包人或者其派驻的工地代表在检查记录上签字,承包人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施工。发包人检查发现隐蔽工程条件不合格的,有权要求承包人在一定期限内完善工程条件。隐蔽工程条件符合规范要求,发包人检查合格后,发包人或者其派驻工地代表在检查后拒绝在检查记录上签字的,在实践中可视为发包人已经批准,承包人可以进行隐蔽工程施工。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怎样

  二、定义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建筑行业的术语,具体是指隐蔽工程完工后建设方开具给承包方的工程量证明,承包方根据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来作决算。

  三、相关责任和权利

  发包人在接到通知后,没有按期对隐蔽工程条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应当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进行检查。因为发包人不进行检查,承包人就无法进行隐蔽施工,所以承包人通知发包人检查而发包人未能及时进行检查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承包人可以顺延工期,并要求发包人赔偿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

  如果承包人未通知发包人检查而自行进行隐蔽工程的,事后发包人有权要求对已隐蔽的工程进行检查,承包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查后重新隐蔽或者修复后隐蔽。如果经检查隐蔽工程不符合要求的,承包人应当返工,重新进行隐蔽。在这种情况下检查隐蔽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检查费用、返工费用、材料费用等由承包人负担,承包人还应承担工期延误的违约责任。

  看到这里,法律快车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在进行工程验收的时候,是需要按照相关的工程验收的法律规定来进行的,才是合法有效的验收。好了以上就是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是怎样的相关内容,如果你还有疑问,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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