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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小区内的违法建设全部自行拆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21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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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洪山区鑫宇花园经适房小区出现别墅群经媒体曝光后,市委、市政府,洪山区委、区政府和市国土规划局高度重视。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展开调查。

据查,鑫宇花园项目位于洪山区张家湾17号,是武汉鑫富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小区,规划总建筑面积11.83万平方米,用地面积5.91万平方米。已建成交付使用一期。一期工程于2008年3月经原市规划局洪山分局审批,批准建设用地面积40144.76平方米,建筑面积80901.12平方米,2009年10月通过验收。

媒体报道的别墅群位于鑫宇花园项目西南侧一块约1600平方米三角地内,属项目用地范围之外。

2009年12月,湖北宇东置业有限公司擅自在这块三角地块上建设了5栋2—3层建筑,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是典型的批前违法建设。

情况确认后,国土规划部门按照《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相关规定,洪山区委区政府紧急部署作出拆除决定。慑于法律威严和政府拆违决心,宇东公司于6月4日晚开始自行拆除,5日凌晨拆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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