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妻子找来假老公卖房 真老公怒讨房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30 20:02
人浏览

  核心内容:假身份证、假结婚证等一应俱全,再婚妻子找来男人持假证冒充老公,办理假公证后卖掉房屋。下面,法律快车房地产小编为您详细介绍遇到这种情况,应该如何维护自身的权利。

  推荐阅读:

  离婚房产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如何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房屋过户手续的办理流程和费用

  再婚家庭 妻子雇假老公卖房

  吴先生与王某1998年结婚,两人均系再婚,居住在吴父母名下的一套52平方米小屋。吴母去世后,吴父及其他子女放弃继承,2005年7月,房产过户给了吴先生。

  没想到,吴先生拿到房产证后仅两个月,妻子王某就雇请一名男子假冒吴先生,持伪造后的身份证和结婚证,扮成“夫妻”,随房产中介人员散某,一同到某公证处办理委托散某卖房的公证。

  散某后持这份公证书,将此房以8万元价格卖给范某,并借助公证书顺利办理过户手续。

  五年诉讼 真丈夫讨回了房子

  2005年10月25日,吴先生得知真相后报案,并提出撤销公证书的申请,11月8日,公证书被办理单位予以撤销。3天后,吴先生又向江岸区房产局提出撤销登记在范某名下的两证,房产局予以注销。

  2006年9月,范某认为自己是善意购房人,将吴先生夫妻告上法庭。该案经武汉中院终审后,判定善意第三人范某就是房主。

  但吴先生坚持申诉,去年8月,该案经发回重审、再审后,由江岸区法院改判:原房屋买卖合同无效,驳回范某要求确认为房屋主人的诉讼请求。此后,范某、吴先生均未上诉,该判决生效。

  余音未了 真丈夫怒告公证处

  讨回房子的吴先生,认为这场风波均源于那起假的公证书。今年5月,他将办理公证的公证处及主管部门司法局一并告上法庭索赔6万余元,被江岸区法院立案。

  昨日,在汉口为群一村吴先生的家中,这位忿忿不平的男子告诉记者:历经五年诉讼,花了巨额费用打官司,身心承受巨大压力,“公证处未尽到审查义务,轻率出具公证书,理应对我承担责任”。

  拍照防假 公证处多途径打假

  昨日,记者找到曾办理假公证书的公证处。该处负责人表示,受利益驱动,当前隐瞒事实造假欲骗取公证书的事时有发生,该处每月可受理两三起假冒办理公证的申请,多集中在房产领域。假冒者被发现了也表现得无所谓,因为没有哪个部门能对其作出处罚。

  据介绍,前年、去年,该公证处陆续推出谈话室进行录像,对公证者拍照,刻成光盘保存等防假措施,效果明显。“有的假夫妻,一听说要拍照,立马就跑掉”。

  司法局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管理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武汉所有公证处每年办理国内及涉外公证合计达10余万件。一些公证机关除了录像、照相措施外,还购买了身份证识别仪,公证员的防假意识大为增强。公证处每年都对公证质量进行自查,市局还定期抽查。“还有少数涉假者被揭穿后,又跑到另一个公证处试碰运气。”该负责人称,下一步,全市公证力争联网,涉假者将列入黑名单予以打击,维护公证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