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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承包经营权的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0-16 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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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使用权可分为农地使用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建设用地包括(个人使用的)宅基地、乡镇企业用地和公益用地,所以,农民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包括:全民所有制单位、建设单位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临时使用权;农民对宅基地的使用权;乡镇企事业单位对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乡镇和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等等。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与农业用地的承包经营权不同:(《民法通则》第80条、《土地管理法》第43条和第44条、《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3-58条)

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不但需要土地所有者的同意,还必须依法经过国家审核、批准;

2、在使用过程中,还必须接受国家行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使用权发生争议且协商不成的,必须由政府先行处理。因此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必须由国家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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