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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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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集体土地其实所有权还是集体的,但是个人可以经过审批程序去获得某一部分的使用权,这也是我国土地的法律特征。那么为了让大家能够详细了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法律问题,下面将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是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等土地权利的确权登记发证。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包括宅基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等。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要覆盖到全部农村范围内的集体土地,包括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农用地和未利用地,不得遗漏。

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

  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原则有哪些

  1、政府主导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主导,国土资源部门牵头,多部门统筹协调密切配合完成。

  2、稳步推进原则:试点先行,摸索经验、稳步全面加快推进。

  3、尊重历史和现实的原则:土地权利归属的确定,既要根据当时的历史条件和政策,又要充分考虑当前的实际状况。

  4、有利于生产生活和社会稳定的原则:在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和土地可持续利用的基础上,化解矛盾,解决争议,对一时难以处理纠纷的宗地暂缓登记,暂不发证。

  5、依法登记的原则:严格依照《土地登记办法》规定的内容、程序和要求,依法办理登记。

  6、全部覆盖的原则:坚持全面覆盖的原则,不重不漏。

  7、免费原则:此次登记发证将有关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减轻农民负担,测绘、登记都不需农民花费任何费用。

  三、农村集体土地确权流程

  (一)村民委员会根据政府通告内容向本村所辖的村民小组下发土地登记通知书,村民小组长收到通知后,小组法人必须在通知书上签名,以示通知已收到。

  (二)村小组长到乡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办公室领取土地登记申请书(制作统一表格),填好后连同相关资料,一并提交到乡“三权”发证办公室,时间定在12月20日前提交。

  (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和农民宅基地使用权证由土地使用者申请,也就是谁使用谁申请。因省里正准备研究出台农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的有关规定,所以这块工作先放后一步,先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证的发证工作,待省里的规定出台后,再全面铺开这两个项工作。

  申报包括本乡本村其他村小组的,本乡其他村其他村小组的以及其他乡镇的,在土地座落里把乡镇、村委、村小组名称填写清楚,并提交相应的权属资料,与土地登记申请书一起上报乡“三权”发证办公室。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相关内容,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可以知道农村集体土地的权利是越来越规范化的,以前没有要求证明文件现在很多地方都要求重新登记了。若还遇到其它问题,欢迎上法律快车的法律平台,咨询专业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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