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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强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12-12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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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遇到强拆需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合法强拆,当事人不要有过激行为,配合强拆即可。如果是非法强拆,作为当事人不要意气用事或以暴制暴,应运用法律的武器去捍卫自身合法权益。更多关于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强拆 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强拆

  当事人遇到强拆需要分情况处理,如果是合法强拆,当事人不要有过激行为,配合强拆即可。如果是非法强拆,作为当事人不要意气用事或以暴制暴,应运用法律的武器去捍卫自身合法权益。

  二、强制拆迁的发展背景

  随着中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增长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城市拆迁房屋数量急剧增加,拆迁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无法回避的一个话题,而由此引发的矛盾拆迁不断升级。作为拆迁矛盾引发的最重要一环,就是强制拆迁。始于20世纪九十年代的大规模城市房屋拆迁,2017已走过十几个年头,拆迁己经成为人们这个社会进步、城市发展的必经途径之一。究其原因,一是城市原有的格局已经很难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若要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就必须通过拆迁实现城市空间的延伸和功能的重新布局。二是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自身的居住、生活环境也提出更高要求。三是由于城市改造,城市中许多地方己成为旧城区,同时由于城市的快速扩张,原来的城市郊区村被纳入城区范围而成为“城中村”,要实现城市建设格局的和谐统一,也要求对这部分房屋进行拆迁。现实中,或者被拆迁人不满安置补偿的标准过低、或者被拆迁人故意借拆迁的机会漫天要价,常常使得拆迁工作难以顺利进行。然而,拆迁的整体格局是建立在公共利益的架构上,由国家权力支配的,因此也是一种不可逆转的趋势,于是强制拆迁制度也就与拆迁制度本身相伴相形。

  三、强制拆迁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经全国人代会常委会修改后已于2007年8月30日由胡锦涛主席第七十二号令公布施行。这也是法律规定,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因此从时间点上讲。《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失效时间,应当是胡锦涛主席令第七十二号令的公布施行的时间,2007年8月30日。国务院于2001年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属于“行政法规”。因与新公布施行的法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规定不一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法律规定(如:第六十四条,第七十九条)因而失效,这已是非常明确地被废止了,应该停止执行了。在全国人代会公报上公布施行了,也就是向全中国人民公布施行了。

  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在拆迁计划的过程中,将更多地人性化,更多考虑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到万不得已时,是不能强制拆迁的。

  如果有关部门向上履行了正常强拆程序,则强拆属于合法的。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当事人应该如何处理强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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