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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城动迁补偿执行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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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0-15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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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每平方米至少增加96元,新标准从即日起开始执行
沈城市民所居住的房子今后如果动迁,将执行新的拆迁补偿标准。其中,一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的补偿费用从原来的3097元调高到3195元。

2005年度沈阳市各区域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保障单价执行标准从即日起开始实施。

每平方米至少增加96元

与去年比起来,各级区域的住宅拆迁补偿标准都有不同程度的上浮。六个等级的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中,五级地区的上涨幅度最大,增加了169元。其他的增加幅度都在96元——120元之间。

新的补偿标准是:一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195元,二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902元,三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701元,四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284元,五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885元,六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6元。

而去年5月份开始执行的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分别为,一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3097元;二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806元;三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593元;四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166元;五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716元;六级区域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409元。

据介绍,2005年度沈阳市各区域住宅房屋拆迁补偿保障单价执行标准是市房产局制定的,并通过沈阳市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与2004年度相比,划分区域范围没有变化,仍然分成六个区域。

补偿标准每年调一次

沈阳市住宅拆迁补偿标准从2003年起,每年都要进行一次调整。这是2003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沈阳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的。

拆迁管理办法提到,今后,沈阳市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将由房屋拆迁房地产评估专家委员会按照上年度住宅房地产交易价格结合供求关系、区位和环境变化等因素确定,并由城市房屋拆迁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沈阳市此前执行的住宅拆迁补偿标准是去年4月末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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