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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为几年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1-04-20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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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的土地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度,农村的土地一般是归集体所有,农村土地承包权中可以把土地经营权租赁出去,但是租赁方不得随意改变原土地的使用类型,比如是农耕的土地不得作为工业用地,那么关于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为几年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相关内容。

  一、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为几年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依照法定程序,各个机构以及公民个人享有对土地的使用权,并依法可以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租赁土地时,双方需要依法签订合同。

  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七十年。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

  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土地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土地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为几年

  二、土地承包期满之后怎么续包

  实践中,土地承包期限有以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所以,在上面规定的时间之后,你要还想继续承包下去,那么就按如下方式解决:首先,看土地承包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并按照约定处理续包事宜即可。其次,如果合同中无约定,那么承包方依法应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故承包方在土地承包期满后,可以在同等条件下要求优先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另外,在第一轮土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也就是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限为30年。这里指的是家庭土地承包经营的期限(集体土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是一项长期不变的政策),不能理解为是承包制度30年不变。对承包期不足30年的,要延长到30年。

  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租赁的期限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但租赁期限最长不超过土地承包最长期限,如果是出租承包人土地的,不得超过剩余的承包期限。

  三、农村集体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是否无效

  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比如: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为15年,那么出租的期限不得超过15年。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综上,针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土地最长出租时间可达七十年,但是,一般情况来说,集体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为二十年,超过的部分是无效的。因此,在租赁集体土地是,需要谨慎对待,避免相关的法律风险。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带来的农村集体土地出租合同最长期为几年的相关内容,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的有关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出租的期限与承包期限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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