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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物业公司叫你交!这合理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0-08-24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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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你的生活中这样的物业纠纷有不少,那就是原业主隐瞒拖欠物业费或者虚报物业的情况,故意拖欠物业管理费。欠费的原业主搬走了,物业公司根本找不到人,就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新业主来解决问题。那么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合理的吗?物业公司有权利要求新业主缴纳物业费吗?具体的情况下面由法律快车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根据物业收费管理办法的规定,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原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新业主购买房子之前,并没有享受这家物业公司的服务。原业主享受物业服务欠的费用,物业公司理应向原业主催缴。原业主已转让了房屋并且也已迁出,物业与原业主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即告终止,物业与原业主之间仅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物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起诉新业主是没有法律规定的,做法也是不合理的。所以,如果物业公司起诉新业主,应该积极应诉处理。

  此外,新业主可以帮助物业公司寻找原业主催缴欠费,但是没有义务垫付费用。物业费是基于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物业公司不应该把原业主的欠费转嫁到新业主身上。

  至于中介,如果原来的中介合同做了约定,中介就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中介就不承担责任。如果中介故意隐瞒欠费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新业主的利益,新业主可以要求中介应退还中介费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需知悉,房屋中介在提供服务的时候,中介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其中包括:提供与订立合同有关的真实情况的责任;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时要赔偿;未完成全部委托事项不得要求委托人按成交价1%支付报酬。

  原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而物业公司要求新业主偿还物业管理费,这种的情况真的有不少人反映。那么我们为了避免这类纠纷的发生,新业主在确保房屋质量的同时,要查清前业主是否拖欠费用。如果拖欠应要求原业主结清并提供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明。另外,新业主也可通过预留押金的方式避免产生此类纠纷。

(责任编辑:王小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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