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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买房,省钱不少 调息幅度小 减少薪金税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6 1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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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随着人民银行上调了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更加明显。该中心同时为了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时限由原来的29个工作日压缩至19个工作日,更是受到了市民的欢迎。

  据该中心工作人员介绍,除了缩短贷款办理时限外,利率上调后,相对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有两大优势。首先是还款压力相比个人住房贷款压力小。此次个人住房贷款年利率上调幅度为0.27个百分点,而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上调幅度仅为0.18个百分点。如按贷款20万元,期限30年计算,利率调整前住房公积金贷款比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累计要少还利息42480元;调整后累计少还利息46872元。其次是免税幅度相比利率调整前更大。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如果消费者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其每月支付的贷款利息不计入其每月工资、薪金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而商业住房贷款没有这项优惠政策。如按职工月工资、薪金总额为2000元计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95元,但如果该职工当月开始偿还一笔金额20万、期限30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利率调整前该职工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为27.5元,可以免税67.5元;同等条件下,利率调整后该职工当月应缴个人所得税仅为24.75元,可以免税70.25元。


记者刘英潮 通讯员单晨 马艳君
来源: 今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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