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住房公积金缴存额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19-11-16 20:42
人浏览
1、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范围和对象?

  本市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须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住房公积金的所有权属于谁?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3、新设立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

  新设立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4、一个职工能否有多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5、如何确定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以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存基数。计算住房公积金的工资基数以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内容为准,由以下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6、如何计算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职工个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均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7、目前执行的缴存比例是多少?

  根据市房改领导小组文件《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穗房改〔1998〕3号)规定,单位和职工的缴存比例分几个档次执行:

  8、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9、单位如何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调整手续?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汇缴基数必须每年核定一次(住房公积金汇缴年度为上年7月1日至当年6月30日)。单位应到受委托银行领取《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情况登记表》,并提供单位工资总额、职工月平均工资清册;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于7月1日前到受委托银行办理基数调整手续。

  10、如何确定新参加工作和新调入职工的住房公积金起缴时间和月缴存额?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11、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如何计息?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之日起按照国家规定的利率计息。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当年归集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结息后转入上年结转户;上年结转的按结息日挂牌公告的3个月定期整存整取存款利率计息。住房公积金的结息日为每年的6月30日。

  12、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如何列支?

  根据国务院《条例》规定,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按下列方式列支:机关在预算中列支;事业单位由财政部门核定收支后,在预算或者费用中列支;企业在成本中列支。

  13、单位经济困难,能否不缴存住房公积金?

  国务院《条例》规定,单位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部分。不符合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条件的单位,不得随意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

  14、如何办理申请缓缴和降低缴存比例手续?

  申请单位需填写《广州市缓缴住房公积审核表》或《广州市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审核表》,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持审核表、银行出具的单位住房公积金存款情况证明、本单位上年度《劳动情况》104年报表及本年度《劳动情况》102季(月)报表、上年度及本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材料到市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经审核同意后,到开户银行办理有关手续。

声明:该内容系作者根据法律法规、政府官网以及互联网相关内容整合,如有侵权或者错误内容请【联系】平台删除。
查看更多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